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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規定電腦科系的都要這麼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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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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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Los Angeles
文章: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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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apex168
這句話小弟絕對贊成!!
因為同樣的文字,意思人人解釋不同....
這也就是為什麼學法律的人要讀的很辛苦,因為法條本身就訂定得模稜兩可
熟透法律,說穿了就是要苦練文字遊戲的功力,力求鑽別人講話的漏洞!!!
法條訂得模稜兩可是為了能夠因時制宜....
不是要讓人鑽漏洞的吧
2003-05-27, 01:04 AM #
65
Michael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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