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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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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305
既然你有事詢問人,文章寫的讓人容易閱讀應該是一種基本禮貌,
既然世界上有「標點符號」這種東西,就請使用它,
你整篇文章字數多又沒用標點符號,看到一半就看不下去了,誰還會幫你解答問題?
舊 2003-05-23, 05:53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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