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mnw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54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航向拜占庭
這....教育學程的一些規定是教育部明文訂定的
有一定的核審標準...
應該不能從無變有

不然大家多跑幾次立法院~~ㄚ不就天下大亂了???

中等教育學程規定要修足26學分並至少修習2年以上初等教育學程應修滿40學分並至少修習2年以上

每個學校教育學程招生辦法不一...有的是配額制有的是甄試制
資格也都不一
詳情還是得去看看各校教育學程的招生辦法

喔 抱歉 沒有說清楚 讓你誤會了 以我就讀的暨大來說 小弟是讀電機系的 而我們系上一開始跟教育學程中心沒有溝通好 所以電機系的學生修完學程之後只能認證電機科教師 可是其實我們修的學分涵蓋通訊領域或是電信領域 所以小弟就跑去跟系上爭取以及跟教育學程詢問 然後系上後來開會之後 就跟教育學程溝通... 再送公文給教育部 經教育部審核之後 從此以後暨大電機系學生只要學分數符合就可以認證電機科或通訊科或電信科 如果有其他科目可以認證的話 只要符合相關的規定以及條件 我相信我們系上也很願意幫我們學生爭取
     
      
舊 2003-05-21, 10:54 A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mnw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