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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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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我記得按照勞基法規定是只要做超過一星期
而且有告知顧主離職情況下
顧主依然要給付薪資..
舊 2003-05-21, 03:17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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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非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