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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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antoro
不錯不錯, 這判例正說明被告如何藉法律漏洞脫罪
呵, 難怪會有著作權修正案的提出, 真令人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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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說不肖財團如何濫用著作權法入人於罪,而今民智大開,知其現行條法已無法達成封鎖的目地!所以想再借修法杜絕民眾知的權利!可惜這一切的如意算盤是天理不容,所以才引來這麼多的民怨,這麼多的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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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持續學習,不斷保持懷疑
才能不斷成長,成就豐富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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