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antoro
別撐了, 看一下我前一篇吧
而沒有輸入權、逆向干擾版權所有人分區策略的著作�**椄O打包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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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分區策略是一種商業手段,連行政命令都比不上。拿來跟著作權法的位階
相比?如果 Santoro 可以舉出我國的著作權法裡面有說我們保護著作權人
的商業手段,那我就安靜閉嘴不言。如果沒有,就不要再說些似是而非的
東西了。著作權人的權力要保護,那也不是說只要著作權人想要幹啥,法
令便得跟著保護到那邊。保護的範圍也只以法律規範為限,不要再拿著作
權人的意願來說了,很丟臉耶....
真品平行輸入連違反美國千禧年法裡面規範的破解保護著作權機制
(ex CSS for DVD) 都談不上,哪來的違反著作權法啊!!
引用:
書籍? 並無禁止, 只是要取得版權所有者輸入權便可.
學校的書你都看不完, 網路資訊學術交流也永遠熱絡, 學術上真正實用的原文書的自然會找書商為全班訂購, 所以別再拿書籍當護送影音產品的藉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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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禁止個頭啦,如果修法通過,你到國外書店去逛,買個
一本
國內沒進的冷門原文書,就要祈禱海關大人不會看到,不然就等著被檢察官
起訴。我就不相信出國去玩買本書還會想辦法聯絡到出版社,作者取得
輸入權證明。
著作權法又不是只有規範影音產品,書籍才是大宗啊..
書籍也不單單只有學生會用到,出社會後才發現學校教的不夠再繼續買書
來進修的也不在少數。不要那麼八股,買本 Playboy 搞不好在修法後都是
違法的啊!!影響不可謂不大. 一定要慎思.
還有,不要再躲我的回應跟質疑了。好好回答會怎樣嗎? >_<
那個百分之 90 的人帶著作物進來是用來牟利的說法哪來的 Santoro
還沒解釋清楚。不然就為了你的失言道歉,敢說就要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