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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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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c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2,23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antoro
除了這串已有許多意見可給智財局參考外
立委們由智財局提醒一下也會很快晃然大悟
將發現原來所謂"求知的權利", 不過是"以侵權求娛樂的意圖"
你以為法案在通過前不會請專人解釋一下法條依據啊?
那些高調其實很脆弱, 一下子就會被戳破了
再者從這串也可看出, 還求知咧, 鼓吹求知權利的人怎麼許多像沒讀書的小孩

由你的言行看起來才是整個影片討論區最像沒讀書的小孩...
尤其是那種書都沒唸齊的高中生還是乳臭未乾的七年級...

我說人年紀小不可恥, 但是心智長不大就真的很丟臉了!!!
自己不見得說得出什麼有力的道理可以說服別人也就算了,
還要處處用言語攻擊別人, 光是這點就不會有人服你...

PS:
過了九點不上網是吧!?是不是背後財團不給你加班費啊??
還是勞基法規定"童工"不能工作太久啊?
__________________
八啷梆梆梆~
不管別人發生什麼事~~快來跟我一起跟著團購的拍子~~I'm loving it~~
"買到飽"~~(要配合音樂唱!)
舊 2003-05-14, 07:32 PM #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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