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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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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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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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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cwj51688
當然改由合法的告訴人,就還有訴訟的空間這是一定的,但我手上還有許多判例並非靠『非合法告訴人』這個理由而獲判無罪的!這中間還有許多答辯技巧,日後有機會再來討論!

有什麼好笑的就快貼
不要裝腔作勢啦
還日後有機會咧
你是不是準備要跑路啦?
 
舊 2003-05-14, 07:29 PM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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