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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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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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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dahone
敬告S兄:如果你真的要讓你所謂的良法能順利通過,
我勸你不要只將這篇討論串貼在智財局的討論區就算了,
最好mail給各立法委員,甚至mail給總統府,
給阿扁總統看看什麼是大眾求知的權利、
什麼又是財團利慾薰心的真面目,
不要說你不敢mail或是懶得mail,
身負財團及司法蟑螂的利益,
你不去做這件事怎麼對得起你的良心呢?

不過,我猜你是沒種去mail啦,除非你的智商真低到這種地步!

ㄟㄟ, 別叫我兄
你的蟑螂兄是那位"一路爬"啦
老實講
我才懶得mail
除了這串已有許多意見可給智財局參考外
立委們由智財局提醒一下也會很快晃然大悟
將發現原來所謂"求知的權利", 不過是"以侵權求娛樂的意圖"
你以為法案在通過前不會請專人解釋一下法條依據啊?
那些高調其實很脆弱, 一下子就會被戳破了
再者從這串也可看出, 還求知咧, 鼓吹求知權利的人怎麼許多像沒讀書的小孩
良法一旦通過, 我看你最好是買個狗籠自己關在裡面反省一下吧
順便刺激一下景氣, 哈哈

補充: 順便幫一路爬買個狗籠關起來自省, 我相信法律允許你可幫一路爬多買一具狗籠的, 哈哈哈!!
舊 2003-05-14, 07:15 PM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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