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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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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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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sword
[B]謝謝cwj51688兄的回答
相當清楚明白
cwj51688兄的重點在於:
===================================
1.現行法條--針對店家限制真品販賣是可接受的

講的是一套, 不肖零售店架上擺的是一套, 實為笑點所在.
引用:
2.不需立法限制一般大眾購買真品的權利
3.著作權應保護代理商免受盜版侵害, 而非真品

有輸入權的話就盡量買,沒有的話請自愛

引用:
不知Santoro兄對小弟個人的提問有何看法?

1.請問Santoro兄覺得法律禁止攜帶二份以上的著作物合理嗎??
(比方說, 不能幫自己和同學各帶一本原文書或DVD回台灣)
又, 帶兩份以上著作物會影響著作人的權益嗎??
(麻煩請就事論事, 不要侷限於DVD, 以[著作物]為範圍來討論)

非常合理
禁止攜帶兩份以上 肯定是經過考量的
幫親友之便多帶一份著作物 僅是少數人的方便
為了少數人的方便
卻會使一狗票牟利份子藉以夾帶多份著作物入境轉售
每100個夾帶著作物入境者 大概會有99個是為了牟利吧
將嚴重影響具有合法輸入權的代理商
權利二字被當成屁
代理商與原版權擁有者不再續約
原版權擁有者權益便受損
再者因為暴利零售店無法對該著作品統一行銷控管
原版權擁有者將無法對該著作物得到最大宣傳
想想看幫親友帶著作物的人才多少
原版權擁有者全公司上下守法做事要養家的有多少
原版權擁有者其行銷意願被胡搞
權利也就被侵害了

尤其DVD影音與一般著作最大差別在於不同國家的熱門檔期不一
為了不肖零售店、為了少數幫親友方便的人
將會使本國合法播映戲院之策略破滅(因為DVD在電影預備上映時入境)
戲院人潮大減, 週邊人潮大減,
除了使廣大戲院業者飯碗出現裂痕外,並且有礙經濟發展,
真可說是長遠之大害呀~
引用:
2.你覺得著作權有義務保護本國的代理商嗎??

沒有
我只覺得著作權有義務保護著作權人所賦予著作物的任何權利
不具某些權利者, 便無權對該著作行使某些行為.
比如輸入權、銷售權等
     
      
舊 2003-05-14, 06:03 PM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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