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歸正傳!來解釋一下什麼是司法蟑螂,大家知道司法蟑螂的工作性質跟收入是怎麼來的嗎?我舉例來說:司法蟑螂就是國內某些財團所豢養的爪牙,他們的工作性質就是跨縣市到外地去購買非三區的產品(比方說戶籍是台北縣市的特地南下高雄來買非三區的產品,怪吧!),然後呢!就把這非三區的真品拿到警察局提出控告,說有人泛賣盜版品,一做完筆錄,這司法蟑螂的任務便宣告完成,然後就可跟幕後財團申請一筆傭金,緊接著就繼續找下一個可供斂財的目標!再來幕後財團就會由他們的法務部門開始提起訴訟,說你侵犯智慧財產權,三不五時就要求你出庭應訊,如果遇到懂法律的,就會跟他們週旋到底,那誰輸誰贏就是個未定數,如果遇到不懂法律的,常常因為不堪其擾,就會以和解賠償了事,所以這些財團跟司法蟑螂才會食髓知味!
大家應該都知道我們抗爭的目地是為了保護我們應有的權益,之前的法條如果說是針對一般店家而設,那麼這次的修正法條是連我們尋常百姓都不放過,因為修正法條裡把『意圖營利』等字眼刪除,意思就是我們擁有非三區的產品就算不是營利用,也會被視為侵害智慧財產權而吃上官司喔,到時候司法蟑螂騷擾民眾的案件就會屢見不鮮,大家認為事態還不嚴重嗎?財團卑劣的手段想陷全民入罪而獲取利益的意圖明顯可見,所以稱這次的修正草案為財團條款實不為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