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一路爬
哈哈哈!我聽你在胡說八道!每次在線上等你這鼠輩就躲的不見蹤影,一去喝個下午茶,就出來到處作亂,現在吃飽了喝足了,開始加入打鼠活動
A: 換句話說就是你吃飽很閒嘛
原來律法是可以因人而異的啊!搞不清楚狀況也能再此大肆咆嘯
A: 律法完全尊重著作權人的意願, 這是非常好的.
本來就是財團啊!他們的所作所為人人都清清楚楚,只有你這蠢材裝的渾然不知
A: 若為了讓台灣這些小烏龜零售店牟利、或是小部份崇洋之聲光兒童而影響了所有三區國家合法授權商的權益,簡直是大開智財權倒車。
我聽你在哈拉!修法要是通過,百姓才會萬劫不復呢
A: 這次修法完善保護著作權人之權益,消費者的問題請找公交會消基會吧。
惡法通過後,財團才有錢滋養司法蟑螂啊!他們才能夠為非作歹啊
A: 好的法律決不會是目光短淺聲光的享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