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gong
許久以來沒有看到這麼熱烈的討論串了,說真的一開始看到S....某人的發言真是有點給他.....,不過後來越看越覺得像是笑話。畢竟我們不能阻擋別人發言,即使他的言論有所偏頗,這依然版主可容許的尺度之內,而各位竭力對他的矯治也算是仁至義盡了,所謂藥醫不死病,這種絕症恐怕不是各位熱心人士所能救治的了。
不過大家應該還是可以可以覺得欣慰的,因為,只有他一個而已。還好,不像SARS一樣會傳染。哈哈哈,繼續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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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S兄的話並不可笑
我們就是因為把它當笑話看
最後我們就變成它口中賣豆漿的笑話
甚至於更慘
從最早影視大亨從取締錄影帶盜版而獲百億身價
早轉戰卡拉OK歌曲取締盜版
有小公司只買幾首歌就取得數億元合解金
錄影帶盜版被大吸血後不敢盜拷
已成無利可圖的市場
近幾年已荒廢DVD甚至於放棄
並在電腦遊戲軟體取締上再獲全勝
一般商家均付出百萬以上合解金
有個人消費者則在數十萬不等
DVD.VCD市場在去年遭得利強力索取20萬以上合解金
及今年暴漲30萬簽約金夾擊下也都去賣豆漿
剩下堅持經營原版著作權物業者也是官司纏身
因為經營合法著作權物獲利極微付不出合解金
只有力抗到底
卻因司法機關法院強力配合
也做出許多驚人判決
所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那樣的修正案
實在不足為奇
因為當小店家經營原版都違法而去改賣豆漿
財團需要有一個全民入罪的法源
來針對一般個人消費者做以刑逼民
取得龐大合解金
想想看
不用選總統
就可以劃地為王
強收過路費
S兄實在是思慮過人
重要的是S兄宏願即將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