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您的住址: There you go~
文章: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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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atch
119也能當作智慧財產權申訴電話呀.....
不要再讓我笑了!!!
肚子笑到痛耶....
版主還是站長呀...
我個人建議, 這篇兩三百篇的討論串千萬不要刪...千萬不要
讓以後的人可以看到一個人可以怎樣胡說八道, 丟臉丟到家!
可以讓以後的人引以為戒
至於放在哪...
我看就"大白搞笑亂舞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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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一定是大白搞笑亂舞區的版主不二人選囉
請自愛點, 將你自己文章都搬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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