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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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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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razy Dog
不好意思,小弟的意思是:
「如果代理商與出租店之間在議定契約時,代理商如果有『不合理的搭售行為』,那這個行為應該是用公平交易法規範」
而不是說公平交易法可以搞定一切代理商和出租店之間的關係…
代理商和出租店之間的關係,和著作權法有無關連,看著作權法第60條您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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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條
"合法"著作物的出租,這沒什麼問題吧
租金太高沒人租是他家的事
而不合理搭售,不合理的簽約金
請業者自行去找公交會囉
法律並未規定消費者人人要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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