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您的住址: There you go~
文章: 220
|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razy Dog
這裡所言,應該是公平交易法的範圍
和著作權法沒有什麼關係
|
說的好
有個公平交易法
可以去搞定代理商和出租店的關係
真那麼替出租店抱不平的話, 去找公交會吧
不要藉壟斷什麼屁的理由, 護送"販售非三區片"的意圖
電影又不是非看不可, DVD也不是非買不可
出租店被代理商提高簽約金
出租片又貴又爛
消費者自然會等第四台看
而著作權修法, 是用來保障著作人、版權擁有者
可不是用來保障出租店的飯碗
出租店撐不下去就去賣泡沫紅茶、永和豆漿吧
可別讓著作人對法律灰心而喪失創作動機
或是幹脆明言不輸入台灣, 而使台灣國際形象再度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