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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著作權法─還原真品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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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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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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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antoro
哈哈哈哈~~ 還撐!
修法時要提供任何進言, 用的名詞至少要有個法條依據吧
還原「真品」真相喔? 是「還我侵權權利」吧~
別笑掉人家大牙啦~ 哈哈哈哈
真品平行輸入本來就該是可以被許可的權利.
不准真品平行輸入跟本就違背了智財權裡的權利耗盡原則.
台灣的著作權跟外國來講只有比嚴的... >_<
還有給 Santoro 建議, 要跟人家討論法律, 起碼先去了解對方
在講啥吧...
2003-05-09, 12:31 PM #
80
see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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