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您相信嗎?在網路公眾論壇上談論消費不愉快事件可能吃上公然毀謗罪!
瀏覽單個文章
aalf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293
回覆: 回覆: 您相信嗎?在網路公眾論壇上談論消費不愉快事件可能吃上公然毀謗罪!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tariloveyou
只要說的是事實
就不構成誨謗罪
刑法裡頭 毀謗罪有提到
法律規定的很嚴格
你去翻翻看會嚇一跳
打架是不是小事
弄到法院去
傷害 重傷害
要關好幾年說
有空多翻法律刑法一下
可能是大家天天看到政客們動不動互告毀謗
好像也沒啥事
所以沒把這罪放在心上~
2003-04-11, 11:27 AM #
4
aalf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alf
查詢aalf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alf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