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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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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庵個人對微軟有成見吧

我沒有用XP, 我不要繳錢給微軟!!!((庵轉貼自某BBS站))

新聞媒體登載,法務部和台灣微軟簽約合法授權,陳部長很得意而愉快的說,
從此法務部上下一萬多員工,每人都可以合法使用 Windows XP.
但我要問的是,法務部公務人員執行公務為何非 Windows XP 不可.
有什麼是 Windows 95,98 NT 做不到,而要動到 Windows XP 的.陳部長又
是否考慮過,Windows XP 不只授權貴,相對而來還有 Office XP 更貴.而誰都知
道 XP 對電腦硬體配備要求的嚴苛, 當你准許員工無限制用 XP 後,畢將面對一波又一波的硬體升級採 購,以微軟兩年版本一換, 可想見 XP,XXP,XXXP 都將出現,無止盡的追求,你們到 底要被 X幾次.而那些錢, 請問是由你們薪水中扣,還是由我們稅金****.

如果只是貴部一部如此,算了,我們忍一忍,誰教貴部是明星部會咧.
但據立法委員粗算,如果都要這麼下去,一年我們要付給微軟三百億權利金,
三百億耶,台灣人口兩千萬,等於政府每年替每個國民向微軟交一千五百元的權利金.
我請問,我,我爸,我媽,都沒在用 XP,
我家為何每年要交四千五百元給微軟?


所以請全面檢討公務機關電腦等資訊設備使用的必要性,
尊重智慧財產權是對的, 政府更要積極查緝盜版,
但這跟你們騷包還要合法化,最後要全民買單,是兩碼子事.
你們這種對電腦軟硬體使用毫無管制,每年漏出去的錢, 可以在台灣成立自己的作業系統公司了.

我們反對對電腦軟體使用的干預,每個人都有使用自己喜歡軟體的權利,
但先決條件是你要負得起價錢.如果公務機關要用微軟導致那麼大權利金的流失的話,
很抱歉,我覺得應該強迫公務人員使用免費的自由軟體處理公務,
因為那權利金是我們 出的,我們一家都沒用 Windows XP.

最後,請陳部長不要和微軟簽訂三百億 XP 賠款條約還那麼高興,
你們查緝盜版和濫用國家資源是兩回事.


本文歡迎轉載,複製,流傳.


庵個人每回看到陳部長就想到這篇短文.......庵個人每回與法務部和司法院和國稅局等等等等公務機關打交道,公務機關堅持用Microsoft Word格式,怪了,偏不讓庵個人用Adobe Acrobat Reader讀他們文件.....更戲劇化的是,國產的漢書XP (V8.2) 專業版 單套出貨不到新台幣3500元,漢書還有簡體版 與DOS版與for 十一種Unix 版本, 多國語言功能,......公務機關明明用Adobe Acrobat或國產的漢書就綽綽有餘,陳部長偏不........

法務部憑什麼要用WindowsXP??????
用Windows 95或98或Linux不行嗎????
庵個人最近看太多洋幫辦在企圖混淆視聽,混淆政府查緝盜版跟法務部騷包要全民買單,這根本是兩碼子,豈可混淆
查緝盜版和濫用國家資源是兩回事,別搞混了

陳部長對電腦軟體使用毫無管制,騷包,每年漏出去的錢,皆為全民稅金,每年漏出去的錢,其中就有很微小一部份是庵個人繳的稅金
舊 2003-04-05, 04:12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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