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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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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erud
個人認為,就應該叫警察來。

有種大家來打官司,一個國中老師會偷45元的白板筆?!
沒人會相信的,起碼自己知道自己不是小偷吧。

最後被當成小偷賠錢了事,要是我絕不能忍受。

警察也是它們養的我親眼看到派出所的員警裡面穿制服外面穿便服
還聽到它們聊天說排班到家樂福的事
有業績(現抓現破案)_.相互掛鉤
 
舊 2003-03-21, 12:40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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