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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偷竊案[不是轉貼!!!!]發生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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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hi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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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5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zaaz
你可以具體詳述嗎
當初為何要簽名呢
又為了什麼同意賠償11倍的金額
這樣子就算你得受到冤枉
都沒辦法追討得回來
我這節要去教書了...
希望心情能平復^_^
賠11倍原因...等下午我再po上來
__________________
不著一切相,十惡:殺生、偷盜、婬、惡口、妄語、綺語、兩舌、貪、瞋、癡。
大家都好愛妳~為什麼要離開我們呢?
>_<......
2003-03-21, 10:09 AM #
13
arshi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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