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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偷竊案[不是轉貼!!!!]發生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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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rud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083
個人認為,就應該叫警察來。
有種大家來打官司,一個國中老師會偷45元的白板筆?!
沒人會相信的,起碼自己知道自己不是小偷吧。
最後被當成小偷賠錢了事,要是我絕不能忍受。
2003-03-21, 10:0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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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r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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