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inben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4,94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nappy
對不起,我手養又來插話

我想這個討論串應該是版上有史以來最熱門(不論文章篇數),實際上有在這個討論串發言的的人數也已超過六十人,目前列於站內第四名

前三名分的討論串分別是

1.別跟警察尬車(發言參與人數超過80人以上)
2.冰拉登寧死不降((發言參與人數超過80人以上)
3.想大喊的進來一下((發言參與人數超70人以上)


果然又是一個台灣奇蹟。

...阿..我的"圖書館女友篇"都沒這麼紅.... ...
WITT最好就此打住!!!!........竟然比我的女友篇還紅...都是page 1 第一個....
看得很眼紅.... 哼......
想為你的網站打****,最好適可而止!!~~不要太過份了....
大家已經對你很不滿了....趕快潛水去吧.....
做人還是識相點才好......
好的網站不是亂攀關係來的....你的東西有多少料,一看就知道,不必自吹自擂...
__________________
懶人相機.......


愛一個人!要了解,也要開解;要道歉,也要道謝;
要認錯,也要改錯;要體貼,也要體諒。是接受,而不是忍受;
是寬容,而不是縱容;是支持,而不是支配;是慰問,而不是質問;
是傾訴,而不是控訴;是難忘,而不是遺忘;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
是為對方默默祈求,而不是向對方諸多要求。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費;
可以隨時牽手,但不要隨便分手。如果你都做到了,
即使你不再愛一個人,也只有懷念,而不會懷恨。

你懂得如何去愛了嗎?試試看吧!
"If you love someone, let it be and set him/her free,
if he/she comes back to you, it's meant to be"

如果你愛一個人,隨遇而安,讓他/她自由的飛,
如果最後他/她還是回到你身邊,那就是命中注定的。
舊 2002-07-19, 10:49 PM #5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nb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