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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今日稿擠,這當中依然有許多自以為是的詭辯
會影響各位閱聽人的法律觀念,個人以為不宜.
個人卑鄙下流,無法以德服人
只好以法律服人.
為了不讓各位受到不當詭辯的影響將來吃了悶虧,
晚上哄完老婆跟小孩****之後,再來跟各位解說著作權法的部分.
各位只有看到其中幾十篇的,也順便了解一番.
如有執業人士或是尚在學的同學對這方面有專精或有興趣的,也望不吝指教

希望各位知道,只要有光的地方就會有影子.玩火必定自焚.
今天他沒玩出火災,或許不是福氣.而是將來鬧個更大的.

這個故事法律追溯權有兩年.從angie通知對方開始算起.
完全看angie是否提出.因此,witt不必覺得對方能奈我何.絕對能.
任何遊戲要參加,都要懂得遊戲規則.懂得遊戲規則你就不只是依照遊戲規則把遊戲玩好,而是找到遊戲規則的破綻取得勝利.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希望法律能保護到你.大家共同勉勵.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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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跟這
停權中
舊 2002-07-19, 10:49 PM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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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