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651025
老兄你真的越來越沒品了......不是我愛講你
你要來玩.沒關西.關於logo的問題.我可以跟法律相關人士合作
絕對讓你為了小小logo吃上官司.嚐嚐苦頭.你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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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無懼!
我說過那是她寄給我的Logo
我也曾經回信道謝
她也再回信來確認過了
已經達成使用的默契
再說一個網站由熱心網友們共同經營並無不妥
非營利性質網站請問你要賠什麼?
連我自己都不敢在我網站上好大喜功說全部內容由witt一人包辦!
今天我請你喝一瓶牛奶
哪天不高興叫你吐出來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這種行為有"品"嗎?
再拿在這裡po文章來作比方好了
哪天不高興我也可以告pvdvd怎麼可以私自擁有我的文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