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itt
2.那是她當初給我的 本站原先的logo使用的好好的 她突然說幫我做了一個
於是我也欣然接受 現在東西總不可能用了一半就回收吧
東西不是隨自己高興就送人不高興就收回的 不然當初就不要作
附贈信件也沒有標明說一定要著名出處 我原先已經禮貌性的標明了出處一年半載
後來網頁擴大營業才把文字拿掉的 一些雜七雜八的紀錄全都被我刪調
因為我不想讓網站個人色彩太重 所以不知道為何有人一直說"我"想成名!?
忠實的網友自然都知道那個logo是誰做的 這裡的網友當然也都知道了
我不認為還有什麼必要在作著名 如果你問我logo是誰做的
我承認是安琪做的 這樣已經付了道德上的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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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要講,我就講更清楚一點~~~
仔細想想,我幫你做的,並不是這一個吧!!!!
也就是說我要送你的LOGO並不是現在你放在簽名檔上的這個~~
你最好仔細想想~~
現在這一個LOGO是我放在我的網頁上幫你連結的~
只因為你原來的大小和我網頁上其他LOGO的大小不一樣!!
而且也沒那麼好看!!!!!
你沒問過我就把它拿到你的網頁放~~不是嗎?????????
我並不想在PCDVD跟你吵LOGO的問題,
只是之前發E-mail給你,從來沒有回過,我才會在討論串裡提出來~
這不是過河拆橋請你要了解~
and 從現在開始不在這裡談這件事,你要拿不拿隨你便~~
因為你來這裡,因為你和這裡人的互動,讓我更了解你這個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