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車不讓人 美日對台發交通警報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84686)
|
---|
車不讓人 美日對台發交通警報
![]() 斑馬線上行人最大,但常見轉彎車輛不讓人的景象。 記者胡經周/攝影 任何時候在台北捷運,搭電扶梯、候車、車廂裡,都可感受到禮讓文化,成為陸客津津樂道、台北人引以為豪的「台北驕傲」。但這樣的城市文明,僅限於捷運站內,一出站,禮讓似乎也跟著「下車」,立刻讓人「回到現實」。 坐捷運會讓 坐上駕駛座不讓 「為什麼台灣人坐捷運會讓、坐公車會讓,但唯獨坐上駕駛座就不讓?」這是一位新加坡人在媒體上對台灣交通提出的質疑,也道出許多人的疑惑。台灣公路上,大欺小、強壓弱,公路霸凌無處不在,公路正義被輾壓得奄奄一息。 去年全台有二千一百十七人死於A1類交通事故(廿四小時內死亡者),行人有二百五十二人,十年來的比例都沒有明顯下降。 政府不作為 行人死在斑馬線 加拿大、日本與美國官方今年紛紛對台灣交通發出「旅遊警報」,提醒來台旅遊的國人,要特別注意台灣交通狀況。一時間,台灣交通似乎成了「全民公敵」。這些國家分別提到不同的交通亂象,但都共同提到一點:台灣駕駛人不尊重行人路權。 「行人死在斑馬線上,這個政府是做什麼用的!」發出這驚天一怒的,是擔任台北市長時的馬總統,那是二○○四年四月,台北市也從那時開始取締車不讓人。 文明如北市 每年廿行人喪命 八年過去了,台北市每年依舊有廿多位行人倒在血泊中,回不了家,其中七成都是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很多人就是在行人「帝王條款」、擁有絕對路權的行人穿越道上被車輛撞死,成了邁入高齡化社會的最大諷刺。 今年三月,台北市七十六歲老翁清晨過馬路時,被公車輾死,家屬哭嚎「為什麼走在斑馬線上也會被撞?」七月廿七日,台中一名卅二歲日籍婦人走在行人穿越道,被左轉貨車在毫無減速情況下從後方追撞輾過,當時五個人經過,沒有人伸出援手。 台北市長郝龍斌期許「汽機車禮讓行人」成為台北重要交通文化,但數字會說話,台北市近三年行人傷亡年年攀升,從二○○九年的一九○八人,前年增為二二四四人,去年更增至二三二五人。 把路還給人 不要再以車為本「台灣的交通思維還是停留在以車為本,」曾在法國高鐵任職的成大副教授鄭永祥說,在歐洲步行很舒服,因為「路是給人走的」。在工程面 的設計上就是「路還給人」,就是以人為本,台灣的交通管理者必須改變過去習慣的「以車為本」思維。他認為,台北市捷運文化已形成,「是該時候upgrade到駕駛文化了」,尤其台北大眾路網成熟,具有這樣的條件。 駕駛禮讓文化還必須靠警方的執法來建立。台北市二○○九年聽奧舉辦期間,警方在路口強力取締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成功降低行人死傷事故;但隨著聽奧落幕,數字又年年上升。 駕駛的禮讓文化不會憑空出現,一如台灣早期透過強力宣導與教育才能養成排隊文化;但不排隊,頂多引起紛爭,但駕駛不禮讓,卻可能奪人性命。 台灣亟需公路正義,不要公路霸凌,這須靠三E—教育(Education)、交通工程(Engineering)及執法(Enforcement)同步落實。人命關天,實現公路正義,台灣刻不容緩。 ![]() http://vision.udn.com/preview/story...RT_ID=210&pno=0 推廣一下這個活動 :) |
禮讓是一定要的, 但如果我後面大排長龍叭聲四起, 前面的行人還給我悠閒慢慢走... :rolleyes:
|
前面行人的安全重要還是後面喇叭聲重要?行人當然要慢慢走阿,看過快跑過斑馬線,被左轉的車子A到,在台灣還是小心一點好,開車,機車沒人會禮讓的.
引用:
|
這還不簡單,要是我是當權者,我會這樣作:
每天派警察開單,開到讓民眾養成習慣、形成風氣。 這種最好抓又能增加國庫稅收,何樂而不為? 人力不足?那還不簡單?交警特考多個幾百名不就夠了? |
行車請多禮讓行人
[YOUTUBE]coP2cfg1IJI[/YOUTUBE] [YOUTUBE]Ox2uMGLrHrw[/YOUTUBE] [YOUTUBE]LgR-Lo7HRY8[/YOUTUBE] [YOUTUBE]EHEteDno3X0[/YOUTUBE] [YOUTUBE]DjCAmwYNwSA[/YOUTUBE] |
當整個國家的人民水準都不足的時候才會有這問題
車子 一定要禮讓行人的 但重點是 一堆行人 不值得你花時間去禮讓或是尊敬他 以前還沒有低頭族的時候就一堆人過斑馬線像逛街 現在一些低頭族... 講難聽點, 很希望有瘋子去撇他一下...這樣他才會知道 "過斑馬線起碼要有正常的走路速度!" :think: :think: |
引用:
+1 我也覺得重罰是最直接有效的辦法 但是大部分人還是警察面前就很乖 警查看不到時就... 所以最好還能開單外包 或大量給民眾檢舉 反正現在拍照攝影存證很容易 |
我常讓行人
但後面車輛太多,我就只會讓比較近的行人通過,我就轉彎了 我覺得很多駕駛會"想"讓行人 但是那個號誌的設計 使駕駛不容易實現禮讓 熱門右轉路口 路口等一次紅綠燈90秒 5~10台車排隊要右轉(持續有車補上等著右轉) 行人跟車輛"同步綠燈" 駕駛讓行人的話,一次只能右轉1台車 這是要駕駛怎麼讓...... 另外一個實際遇到的問題 已經過停止線,讓行人等右轉...讓讓讓... 讓到變紅燈才右轉,算不算紅燈右轉?? 第一台車,當然抓紅燈右轉的警察看得到,可能不會抓 那第二台車怎辦?(一樣已經過停止線等行人) |
以我觀察,其實大部分情況下都會禮讓
只是有些路段,綠燈短,右轉車又多,右轉車輛都排一整排了 後面行人也只剩1-2個在慢慢逛大街,整排車輛等這1-2個行人,再讓下去 大家都不用彎了,大家多些體諒,而且說上述狀況那些慢吞吞的行人 如果是行動不便的老人、孕婦,大多數車輛還是會乖乖等他們過 偏偏多數時候,都是些學生、年輕人等 個人覺得除了要求駕駛禮讓之外,交通號誌上也必須要有些配套措施 汽車與行人共用的通行時間,行人優先的前提下,是否也給車輛一點單獨的通行時間 讓道路使用度能保持在高效率,而不是常幾十台車在等1-2個行人,導致後方大塞車。 |
不禮讓直接以現行犯逮捕,公開鞭刑...對台灣人(愛面子)最有效的方法..... :like: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33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