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考...褫奪公權, 能不能投票???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67801)

mount 2012-05-05 11:43 AM

考...褫奪公權, 能不能投票???
 
法規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修正前原條文第 36 條
(褫奪公權之內容)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三、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法規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第 36 條
(褫奪公權之內容)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
刪除了三、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limaike 2012-05-05 11:50 AM

引用:
作者mount
法規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修正前原條文第 36 條
(褫奪公權之內容)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三、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法規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第 36 條
(褫奪公權之內容)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
刪除了三、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如果一個人活著,又有國民資格,我想知道有甚麼理由一個人不能行使選舉權?

whales4 2012-05-05 11:52 AM

引用:
作者limaike
如果一個人活著,又有國民資格,我想知道有甚麼理由一個人不能行使選舉權?

禁治產....................不過也快從民法中取消了。

limaike 2012-05-05 11:54 AM

引用:
作者whales4
禁治產....................不過也快從民法中取消了。

為什麼會講到禁治產? :confused:

tgyhuj 2012-05-05 12:21 PM

引用:
作者limaike
如果一個人活著,又有國民資格,我想知道有甚麼理由一個人不能行使選舉權?


因為憲法23條緣故吧......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簡單的說基本權利還是需受法律約束,並非絕對自由

Crazy Dog 2012-05-05 12:40 PM

引用:
作者whales4
禁治產....................不過也快從民法中取消了。

現在叫做「受監護宣告」了
民法第15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條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4條
公民投票法第7條

museshuner 2012-05-05 12:43 PM

引用:
作者mount
法規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修正前原條文第 36 條
(褫奪公權之內容)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三、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法規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第 36 條
(褫奪公權之內容)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
刪除了三、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所以修正後的36條

褫奪公權之後的犯人可以投票?

Crazy Dog 2012-05-05 12:44 PM

引用:
作者mount
法規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修正前原條文第 36 條
(褫奪公權之內容)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三、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法規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第 36 條
(褫奪公權之內容)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
刪除了三、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既然法律沒禁止,那就可以囉~

mount 2012-05-05 12:46 PM

引用:
作者museshuner
所以修正後的36條

褫奪公權之後的犯人可以投票?

可以~目前國中三年級公民課本還是寫"不可以", 較新的講義改成"可以", 今年基測考題如出這題......不知怎麼算??

紙袋男 2012-05-05 12:49 PM

引用:
作者mount
可以~目前國中三年級公民課本還是寫"不可以", 較新的講義改成"可以", 今年基測考題如出這題......不知怎麼算??

你真是好學不倦啊!!

君子讀書50年不晚,考上台中一中記得擺桌請酒...

我會約大家一起去吃的!!!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15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