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賴文莉條款三讀通過~~!!!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48604)
|
|---|
賴文莉條款三讀通過~~!!!
修法重罰酒駕 撞死人最重判7年
【聯合晚報╱記者陳雅芃/台北報導】 2011.11.08 02:57 pm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賴文莉條款」、刑法185條之3修正案,加重酒駕者罰責,未來酒後駕車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罰金;酒駕致人於死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最高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新北市女消防員賴文莉日前執勤時,被酒駕者撞成重傷截肢,但酒駕肇事者卻獲交保,引發外界質疑酒駕刑責太輕。立法院包括謝國樑等多名立委提案修法,提高酒駕刑責。 按原刑法相關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等導致不能安全駕駛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為使法官在裁判具體個案上,更具量刑彈性並符合罪刑相當性原則,立法院今天通過把刑度提高至2年以下,罰金上限則提高為20萬元。 另外,參考國外對於酒駕肇事致人傷亡的相關法規,立法院今天通過增訂酒駕致人於死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謝國樑說,為有效遏止酒醉駕車行為,立法院在96年通過刑法185條之3修正案,提高罰金至15萬元。不過警政署資料顯示,修法後遭取締件數雖然降低,但移送法辦件數卻不增反減,可見只加重罰金無法產生遏止效果。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說,這次大幅提高酒駕肇事者罰則,用意是要產生警惕作用,希望社會上不再有喝酒駕車者,杜絕公共危險的發生。 --------------------- 7年耶,好可怕喔,乾杯~~ |
太輕了…
:think: |
最高耶,好可怕喔,呼搭啦~~
|
法官:"X嫌有悔過之意.緩刑一年定讞” :tu:
|
真的有大幅提高罰則嗎?
為何感覺不出? :jolin: :jolin: :jolin: |
力痿:7年以下有期徒刑.....好可怕喔!
法棺:嫌犯頗有悔意....重判兩年一個月! |
太輕了...
應該終生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 若至被害人死亡,須賠償被害人國民平均壽命剩餘年數且依被害人平均年所得來賠償才對阿! TMD都罰這麼輕,誰怕阿!!!每次看到那些TMD砂石車司機若無旁人的開車速度, 真TMD只有E04能說而已了! |
引用:
吊銷駕照也能繼續開 罰款...兩手一攤,沒錢 |
才7年而已..好輕... :unbelief: :unbelief:
|
酗酒者:好可怕 再喝半打秘魯壓壓驚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38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