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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隨便亂幫自己小孩牽線,不然會很尷尬
兒太宅…母找好友開導 姐妹淘變婆媳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1.04.28 03:14 am 簡姓夫婦認為卅四歲的小兒子太「宅」,請樓上的王姓單親媽媽「開導」他交女友,不料兩人相差十一歲竟產生情愫,還登記結婚。簡姓夫婦無法接受姐妹淘變成媳婦,一家人吵到街上,還對簿公堂。 成為簡家媳婦的王女,不滿公婆動手罵她「老女人,不要臉」,對她丈夫說「眾人睡的你還要睡,骯髒鬼」,控告傷害和妨害名譽。簡家的小兒子也不容於父兄,被父親、哥哥控告傷害。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將這些「家人告家人」的案子都起訴。 簡姓男子和哥哥、父母,同住在台北市萬華區一棟大樓的一、二、三樓。四十五歲王姓女子,離婚後帶著女兒住在同棟大樓的四樓。王女原本與簡家夫妻交好,簡姓男子稱王女為「阿姨」。 去年初,簡姓夫妻認為小兒子整天窩在家裡,不交女朋友,託王女有機會下樓開導兒子。不料,兩人開始交往。簡媽媽獲悉「姊妹淘」變成兒子的女友,相當氣憤,罵王女「不要臉、老女人」「女兒都那麼大了,還敢做這樣的事」。 簡姓夫婦並罵兒子,「你為了這老女人,連父母都不要」,「我寧可把你們打死,也不會讓你娶」。簡爸爸在大樓門口涉嫌毆打王女,並罵稱「妳活該被打,誘拐我兒子,我不會放過妳」。 王女提告後,簡媽媽收到法院傳票,氣憤地在王女住處門口貼大字報,內容是「沒良心的狗男女…天理不容、大逆不道,法院的傳票會永遠留著…」。台北地檢署去年十一月,依公然侮辱及傷害罪嫌起訴簡姓夫妻,但紛爭沒落幕。 去年七月四日晚間,簡姓夫妻開車返家,看到兒子和王女外出,雙方起口角,簡爸爸欲開車門被阻,造成足踝受傷。同年十二月十四日,簡姓男子不滿哥哥把垃圾放在他機車上,將垃圾潑灑在哥哥經營的店裡,兄弟大打出手,哥哥提出傷害告訴。 -------------- 公親變事主 :laugh: |
太妙了- -"
王阿姨 一定有啥 過人之處... 老樹盤根... :flash: :flash: |
傳統父母,想到以後要養自己的兒子就這樣被"吸"走了,就心有不甘吧
不喜歡就把小孩轟出家門就好啦,都30幾歲人了早就可以請他離開家裡了 用暴力、或者是無聊的傳統觀念來制裁對方是最差最傻的決定 |
親子丼!? :shock: :shock: :shock: :shock: :sh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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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姓夫婦也很無聊,兒子都三十好幾的成年人了,喜歡誰要跟誰結婚,他們憑甚麼干涉,
又不是十來歲的小孩被誘拐,夫婦倆控制欲未免太強了,心理認為子女必須接受他們安排。 |
自己兒女被朋友吃掉
這種狀況大部分人都很難接受吧...... 應該是想要朋友介紹女兒或年輕女性給兒子 沒想到卻是被對方吃掉 |
這,
我上班邊看邊笑同事來問我問題我還在笑~ :laugh: |
其實人家也算是兩情相悅,有什麼好阻止的,就靜觀其變不就得了.兒子都幾歲了還要這樣大發脾氣,這家人真沉不住氣.
以前家父有個朋友40來歲,那時我在唸大學,他常來家中泡茶話家常.有一次我騎腳踏車要出門,他問我要去哪,我說要去搭捷運,他說要帶我去百貨公司買東西要不要,我那時聽到不太對勁,就臭臉說不用謝謝就走了.事後我跟家母講,家母把家父罵一頓,那個叔叔也沒出現在我家中了.....後來有聽說那叔叔的噁心事蹟,他原來跟一對20出頭的姐妹的姐姐搞在一起,結果妹妹也下海了......台灣雖小但無其不有..版上有生女兒的真的要特別注意在家出沒的男性!! |
這好像是夜市人生的劇情, 地點又在萬華, 好像也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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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光蔘燉斑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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