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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船舶法修正三讀,遊艇業樂透∼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2010/11/13
立法院院會昨(十二)日三讀通過「船舶法」修正草案,交通部航政司表示,這次修法,最重要的部分是增訂遊艇專章,鬆綁遊艇檢丈規定。立法院朝野委員在法案完成三讀、互相道賀聲中也都表示,船舶法修正通過,帶進了遊艇專章,開啟了遊艇休閒與觀光產業,同時也刺激了目前國內遊艇製造產業在全球暫居第五的排名。 從第四會期就開始審議,除了行政院版本之外,還有立委王幸男等二十六人,以及立委黃昭順等二十六人擬具的兩個版本的「船舶法」修正草案,昨天下午順利完成三讀。這次修法總計新增二十四條、刪除十三條,以及修正變更七十六條。 交通部航政司表示,這次修法,最重要部分,就是增訂遊艇專章,鬆綁遊艇檢丈規定。經過修法之後,所謂的「遊艇」是指專供娛樂,不以從事客、貨運送或漁業為目的,以機械為主動力或輔助動力之船舶。同時也區分為自用遊艇與非自用遊艇二類。自用遊艇是指專供船舶所有人自用或無償借予他人從事娛樂活動之遊艇;非自用遊艇係指整船出租或以俱樂部型態從事娛樂活動之遊艇。 其次,則是訂定了遊艇檢查事項,未來遊艇建造完成後始應辦理特別檢查(第一次特別檢查後每五年辦理一次),免辦理建造中特別檢查。遊艇定期檢查由現行每年一次,修正為每二年六個月辦理一次。惟船齡十二年以上之遊艇恢復每年辦理定期檢查。至於未滿二十四公尺之自用遊艇,經第一次特別檢查後,免再辦理五年一次之特別檢查。而乘員人數十二人以下者,免辦理定期檢查,改以每年自主檢查代替。 王幸男表示,在「船舶法」修正通過之後,台灣的老百姓可以擁抱海洋,可以在山中美麗的湖泊享受大自然的美景。他說,我們若是擁有一條小船,有一艘遊艇,同樣與國外的富豪一樣,可以在大自然中享受快樂。 管碧玲表示,這是歷史性的修法,台灣以海洋立國,因為有這次船舶法的修正,帶進遊艇專章,讓遊艇可以在台灣海域能夠發展遊艇休閒產業,而遊艇休閒產業可以帶動遊艇製造產業的供需。她說,船舶法的通過,開啟了台灣遊艇休閒產業的歷史新頁,讓人感到非常振奮以外,同時也因為開啟休閒產業,也連帶帶動遊艇製造內需產業,對台灣遊艇製造無疑是加了一把勁。 身為船舶法修法召集委員的楊麗環表示,遊艇設置專章,這是過去船舶法所沒有的,另外這次修法也針對客船制定嚴格的監理制度,希望可以因應國際公約的規範,同時也能創造未來更多遊艇業活動,進而刺激目前台灣暫居全球排名第五的遊艇製造產業。 --------------------------------------------------------- 船舶法二讀 人人皆可買遊艇 【台北訊】 2010/11/10 調整字級: 立法院昨天二讀修正通過船舶法,民進黨籍立委王幸男表示,這代表台灣海岸政策全面解禁,人人皆可買遊艇出海,台灣進入全民海洋時代。 立法院院會昨天上午二讀修正通過船舶法後,院長王金平下午表示,目前不需協商法案尚有幾案,為調配院會通過法案時間,船舶法將待十二日院會繼續三讀。 王幸男受訪時指出,現行船舶法限制私人擁有遊艇,台灣雖然四面環海,卻已「鎖海」多年;船舶法修正後,私人可購買遊艇,出海前只需利用傳真報備,不必像現行營業用船隻,出海要排隊申請檢查。 王幸男說,大家可能覺得遊艇是富豪才玩得起,事實不然,美國製造的一些中小型遊艇,最便宜大約一萬美元(約合新台幣卅萬元),只要有購買國產小汽車能力的人,就能夠買遊艇,出海享受。 王幸男表示,台灣「鎖海」多年,造成目前只能做大型遊艇,中小型遊艇因為市場太小,不僅輸給美國,外國市場都被大陸廈門搶走;未來,台灣因為打開內需遊艇市場,且以台灣經濟能力一定消費得起,「市場非常大」,可望發展中小型遊艇新興行業,屆時家家有遊艇不再是夢。 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指出,船舶法修正後,有提升台灣遊艇觀光市場、帶動台灣船舶製造業興盛,及開放藍色公路等優點,不僅增加遊艇專章、開放遊艇,對大船停泊限制也放寬。 為讓開放遊艇後,完善相關配套,修正後第七十一條規定,各級商港、漁港、海岸、河川轄管機關,應於轄區適當地點設置遊艇停泊及遊艇拖吊升降區域,並依相關法令規劃建設及管理。對違法超載情況,本次修法也加重罰則。修正後從現行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提高五倍至一•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樣禁止航行及限期改善,改善完成始得放行。 ------------------------------------------------------------------ 跟海軍弟兄們分享這則消息... :cool: PS.不過雖然遊艇僅50萬不到, 但別忘記, 泊港位置的租金才是問題... :ase |
不會啦!買的起遊艇,就買的起拖車,到時候就直接拖回家~~~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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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考照
業者提供租賃比較有搞頭 自己養太貴了 停泊 保養 油料都要門道 一年又用不了幾次 不過..... 海上沒畫線也沒標示 依台灣人的習慣 會不會又亂成一團 |
除了買拖車, 還得去考聯結車駕照才行.
除非買的是很小型的遊艇..... |
乌龙派出所208—爸爸是孩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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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一堆 海上迷航 又要動用國家資源去救他們
要是颱風摧毀 遊艇 會不會又要國家賠 :tu: :tu: |
引用:
我倒認為沿岸走私或是偷渡會更猖獗,海巡署抓不完了~~~ :laugh: |
要買得起 養得起 有興趣 還不會暈船的才會買啦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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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炮車..炮房..現在又多了一個選擇
炮船 :D :D :D |
號稱海洋立國的台灣其實海洋政策很失敗,為了禁走私,連帶許多可以利用近海船舶的行業也一併不能做。
我朋友的姊姊嫁給瑞典人,生的小男孩五歲大生日當天,父親買的禮物就是一艘很小的帆船(約不到2米長), 他帶小孩去海灘教兒子學習在淺灘操作帆船,沒有別的原因,正是他們的家族就是靠航海起家,休假時就把船放到海上,去附近的小島繞一圈,釣釣魚順便看風景。 還有歐洲很多國家也有走私問題,但是他們一旦被捉到判的刑罰很重,而且日後不能購買船隻。 不像台灣,人頭買船的很多,走私被抓頂多關一陣子就出來了,甚至有人被抓好幾次還進不了監獄(找律師拖延審判,然後藉交保繼續在外面幹走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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