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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招真厲害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04/4/2afqx.html
不過很奇怪,既然是用人頭假造借款、債權等文件控告房東,假的文件為何還能真的去控告對方,法院沒認出真假,應該錯在法院不是嗎? |
我也覺的怪怪的...
"他在去年向一名黃姓男子借貸了四千萬元,還簽下一疊本票," 假的本票怎麼做數, 不然我到處寫假本票來收錢好了 "且過程中,也有依規定公告,他也沒提出異議,所以建議林男依民法提出救濟,並對租屋等嫌犯提出詐欺告訴" 暗! 誰會沒事去看報紙或網站的公告, 這跟電信業者的賤招沒什麼二樣, 如果沒回簡訊就 形同同意這個服務. |
引用:
要多充實法律知識: 拿本票去法院裁定,法院會寄通知給簽的那個人,簽本票的那個人有收到那就有2種反應,抗告或默認. 本例就是嫌犯自己簽本票(用屋主的名義簽-因為屋主的所有資料租約應該都有)然後拿去法院裁定. 而屋主的戶籍又在此房屋所以想當然所有法律文件都回寄到此地址,然後嫌犯就自己收下法律文件. 等到法律效期一到,嫌犯就以債錢人的名義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也因為之前提到所有文件都寄到這裡,所以拍賣的文件也都一樣了,接下來就像新聞說的. 這跟誰沒事會去看公告沒關係,就像一般人沒事不會去看拍賣公告一樣. |
這招很厲害
早上我就很快 拿給我媽看 睡一個覺 房子起來變別人的 法律有漏洞嗎? 為何不傳屋主本人到法院 就不會有這等鳥事 :stupefy: |
難道屋主不能請法院調查本票不是他簽的?通知不是他收的?
從新聞看,法院好像都不理他...... |
大家要注意
我上次看新聞 有人裝成郵差 送信給老人家 老人家簽收後 結果欠人上千萬 簽的那一張是本票 現在還在法院搞 訊息有錯請指正 :stupefy: |
"將屋主的土地所有權狀掉包"
這邊才是重點... 一般來說租人家房子根本不會把土地所有權狀拿出來交給對方.. 除非是沒收好被偷.. |
引用:
講話有必要那麼衝嗎? 這裡是 78 歡樂區耶... :nonono: 這個流程本來我就覺的有問題, 但我可沒說對於本票這種東西有意見... 有問題的是, 你要確認本人有收到啊, 沒收到也算數, 那不是和電信業者 發簡訊說, 沒按回覆就代表接受. 我收到補稅的單也是這樣啊.. 他們會寄雙掛號 來確認我有收到. 文中我不確定實際流程是如何, 但如果可以這樣, 我到處寄假本票 不就好了... 10 個只要有一個沒收到, 我就賺到了... 法院又不是神, 從來不會出錯, 還是萬人之上, 不能接受檢驗的.. 像我覺的, 如果本票 非本人簽名, 本來就應要不具備效力, 不管有無抗告. 法院失於查證之責 (來個大絶好了... 法院應注意而未注意... :laugh: :laugh: :laugh: ) 可申請國賠! :mad: 夠歡樂吧... :laugh: :laugh: :laugh: |
引用:
有鄉民指出是==>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這樣才能入人於罪--所以你還是有罪 :mad: :mad: :mad: 抄寫一百遍企 :laugh: :laugh: :laugh: |
之前不是也有網友說他也差點被人這樣搞嗎!?~~~
不過說實在的那招還真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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