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請教被資遣的相關問題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99696)

polar168 2010-07-14 08:08 AM

請教被資遣的相關問題
 
我妹因為公司股東內部不合, 所以被資遣 :rolleyes:

還是勞工局打電話到她公司去問什麼資遣通報的東西, 結果電話是她接的才知道她自己被資遣 :jolin: (公司都沒跟她說, 可以用 "妳明天開始不用來了" 這樣的方式嗎? :unbelief: )


請問, 被資遣有什麼是勞工本身的權益要爭取的嗎? :confused:
(google了一下, 有什麼預告工資, 非自願失業, 資遣費之類的?)

失業給付大哉問, 請問這篇內容正確嗎? :ase

iDemon 2010-07-14 08:15 AM

引用:
作者polar168
我妹因為公司股東內部不合, 所以被資遣 :rolleyes:

還是勞工局打電話到她公司去問什麼資遣通報的東西, 結果電話是她接的才知道她自己被資遣 :jolin: (公司都沒跟她說, 可以用 "妳明天開始不用來了" 這樣的方式嗎? :unbelief: )


請問, 被資遣有什麼是勞工本身的權益要爭取的嗎? :confused:
(google了一下, 有什麼預告工資, 非自願失業, 資遣費之類的?)

失業給付大哉問 (http://ygh312.pixnet.net/blog/post/28374295), 請問這篇內容正確嗎? :ase


01.資遣費
新制每一年的年資多半年的工資、舊制為一年
02.預告
勞基法規定是要事先預告
03.非志願失業證明
記得要拿
04.工資
非以基本底薪計算、而是每月常態性總收入為計算

geminiprince 2010-07-14 08:19 AM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真是一個奇怪到爆炸的理由還很瞎...

資遣原因 : 公司股東內部不合, 所以被資遣

呆灣狼真的很能扯... :stupefy:

這個社會搞到大家都不信任彼此 , 利益分配大概就是最大禍因

Doubla A 2010-07-14 08:37 AM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真是一個奇怪到爆炸的理由還很瞎...

資遣原因 : 公司股東內部不合, 所以被資遣

呆灣狼真的很能扯... :stupefy:

這個社會搞到大家都不信任彼此 , 利益分配大概就是最大禍因



這不是正當理由吧

兩條路

1.不簽離職書,告公司
2.不想跟公司玩那就簽吧

非自願離職證明跟1個月預告工資還有資遣費

sp004697 2010-07-14 08:42 AM

看還有什麼問題可以再提出來問
股東不合應該不屬於勞動基準法第11條的規定吧!
(雇主須預告始得終止勞動契約情形)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勞基法第16條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勞基法第17條規定
(資遣費之計算)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左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
資之資遣費。
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
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請注意第三項)
(特別休假之意義)
本法第三十八條之特別休假,依左列規定:
一、計算特別休假之工作年資,應依第五條之規定。
二、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
三、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
應發給工資。

BLUESKYVFX- 2010-07-14 09:09 AM

筆記筆記..


但這篇有點好笑.我想到資工米 :laugh:

YellowPig 2010-07-14 09:16 AM

引用:
作者sp004697
勞基法第17條規定
(資遣費之計算)
雇主依前條終止...

補充一下, 勞退新.舊制的資遣費計算是不一樣的:
舊制年資依據勞基法第17條規定計算(1年1個月平均工資),
新制年資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1年0.5個月平均工資),最高12年6個月。
為何新制只有一半, 請參閱:
http://www.bola.tcg.gov.tw/backend/...ent/item3g.html

JustYuYu 2010-07-14 09:19 AM

引用:
作者iDemon
01.資遣費
新制每一年的年資多半年的工資、舊制為一年
02.預告
勞基法規定是要事先預告
03.非志願失業證明
記得要拿
04.工資
非以基本底薪計算、而是每月常態性總收入為計算


補充一下
02.預告
勞基法規定是要事先預告

如果沒有預告就直接叫你走人
依法是可以拿到,未預告之後30天的薪資

所以如果已經走人了...
先撐過這幾天,不用上班也是可以拿薪水的!

調情神手 2010-07-14 09:27 AM

記得去勞工局申請失業補助
我去年就領了6個月了
玩了半年多
但還是要面對現實的工作
現在在新公司也待半年多了

polar168 2010-07-14 09:38 AM

公司(以下稱甲公司)股東內部不合指的是....

公司有A, B兩位股東...公司成立時有提過業績不到多少時要拿錢出來補貼

A掛名負責人, 領甲公司薪水....結果卻常做自己另一間公司的業務 :laugh:
B是甲公司實際執行者, 但因為長期業績不良要叫A拿錢出來補, 可是A不要...後來雙方商量要拆股

A就想說要先把我妹資遣, 斷了B的手腳.....讓B不好過


這樣算不算是合理的解釋 (正當的理由) :rolleyes: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52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