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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力 Lian-li 警告在台灣未經授權許可網路禁賣聯力相關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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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力 Lian-li 警告在台灣未經授權許可網路禁賣聯力相關產品
來源︰聯力官方網站
http://www.lian-li.com/v2/tw/contact_us/index1.php ![]() 官方 10/1 公告生效 ![]() 有鑑於目前國內聯力產品網路市場銷售過於混亂.為提供良好網路銷售管道給予消費 者.故聯力工業決定先暫時收回所有網路通路之商標使用權.即98/10/01 起凡店家未經聯 力授權許可.將禁止在網路販售聯力生產之相關產品(包括:所有拍賣.所有購物中心及自有 網站等任何有買賣行為之刊登)期間所有廠商及相關人員請配合將產品下架.不聽勸告者聯 力為保障自身權益.將會採取必要法律途徑。 |
不知道二手拋售有沒有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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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點是...聯力要用哪一條法律來告商家? 這又不是賣唱片或DVD,我拿到貨還要你授權才能賣? |
應該是網拍的價格太過混亂, 擠壓到一些零售商的價格
另外也搞到聯力希望的售價, 危害到合理利潤 比較低價的就交給副品牌去經營 二手拋售應該沒差, 只要不要用到聯力的商標就好<----最重要的一點 在拍賣標題跟介紹內文提到名稱就好 只是怕要附上舊機殼的介紹網頁卻沒了 對賣二手品出清的人比較麻煩一點 |
引用:
如果是直接連結 該公司的網頁、或是使用該公司網頁的圖片(另存他處以供連結),未獲得「授權」的狀況下應該都是不行的… 但是 如果以手機、相機拍攝 實物、mark,應該是可以的… 不過這要請專精法律的網友來回答了 |
對於二手品的販賣,個人看法是:
1.可以在物件標題寫出「品名」( 所以可以寫上"聯力"以及規格型號), 但不能任意私用聯力公司的圖象logo。 2.可以用「另開新頁」的方式提供該產品相關的超連結, 要注意的是,不要在自己販賣的商品頁面,私用聯力公司的商品圖片, 然而對自己的商品以手機、相機拍攝的照片,則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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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直有個疑問
很多拍賣的都是下標後由聯力倉庫上貨車出貨到買家 價格是亂在哪 :confused: |
引用:
就算是CD/DVD/BD,手上有台灣正版貨照樣可以賣。(目前著作權法將外國正版視為盜版) 說真的,能告的就是仿冒品,除非這些商家賣的不是聯力的產品,卻打著聯力的招牌。 聯力能做的只是不再出貨給這些不合作的商家。 商家真的火大了,還能告聯力違反公平交易法,企圖控制價格。 ps:美國商業法原則是禁止定價,歐洲商業法原則是禁止打折。 |
引用:
聯力跟商家收的貨款是一定的(小量時),但商家跟消費者間的賣價卻不一定。 例如某機殼商家賣一個要付聯力2000元,而該機殼定價是4000元。 聯力允許的實際售價約在3000~3500元,但就是有商家只跟消費者收2500元。 然後其他商家認為這樣利潤太低,跟聯力揚言不賣。 真要統一定價,大概只有像雅瑟一樣搞全國直營店,除了直營店外通通不舖貨。 不過既然聯力大多數機殼都是自己出貨,其實可以考慮不再出貨給商家,自己下來搞網路購物,反正台灣市場很小,機殼從外國運回來也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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