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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委會訴訟扶助問題重重?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50365)

user438431 2009-04-29 11:07 PM

勞委會訴訟扶助問題重重?
 
98年3月,勞委會擴大幫勞工打官司,每件官司補助4-6萬。之前看到這則新聞很高興,終於有武器可跟不給資遣費的惡劣老版抗衡了。但最近接觸過法扶會與勞委會之後,發現申請時問題重重
一、勞工只能透過法扶會申請,但問題法扶會的律師很少精通勞資爭議,而精通勞資的律師又不透過法扶會接case
二、勞委會說不限勞工資力,但法扶會就是要你交全戶所有人的財產清單,以調查勞工是否很窮適用法扶方案。但問題勞工本身就知道全戶存款超過50萬,只能適用不限資力的勞委會方案,為何還需調查

我是建議
一、開放勞工自已找律師,然後跟勞委會申請補助。我記得方案剛開始,勞工是可以自已找律師的。但可能勞委會人力不夠,所以才委外給法扶會。這問題也很好解決,勞委會可多請一些約僱人員,幫助審核case
二、若真的要透過法扶會申請,勞工本身資力超過貧窮標準,就不用交財產清單了。叫爸爸、媽媽、哥哥、姊姊、弟弟、妹妹、姊夫、妹夫....請假去申請財產清單,只是想證明加總的財產超過50萬。但問題勞工早就知道超過50萬了,幹嘛證明自已明知的事情,浪費社會資源

假如各位遇到同樣問題,也可跟勞委會反映,勞委會總機02-8590-2866,分機號碼820, 823, 828, 830皆屬於勞資關係處,都可回答訴訟扶助相關問題。

lompt 2009-04-29 11:35 PM

針對法扶部分
因為法扶要求的扶助對象
是必須低收入的或是失能失智等個案

為何會知道
因為以前搞過法扶的客服中心
都背下來了><

ruinousdeity 2009-04-30 01:22 AM

引用:
作者lompt
針對法扶部分
因為法扶要求的扶助對象
是必須低收入的或是失能失智等個案

為何會知道
因為以前搞過法扶的客服中心
都背下來了><

那個門檻限制高到非常的不合理,
政府的低收入補助門檻也就算了,法扶也這樣搞
大概只有餐風露宿的人才有辦法符合資格... :think:

kctsai0821 2009-04-30 01:25 AM

這年頭不懂得法律是不行的.............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lompt 2009-04-30 02:55 A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那個門檻限制高到非常的不合理,
政府的低收入補助門檻也就算了,法扶也這樣搞
大概只有餐風露宿的人才有辦法符合資格... :think:


因為他是免費扶助
包含律師的計程車費等等都是這樣
而且現在問題應該是律師不夠><

13F 2009-04-30 03:34 AM

打官司?
我比較期待的是"新的勞委會"(不是現在這個資委會)直接下令給swat 攻堅董事長
阿總經理的辦公室.丟個flash.go go go ..在一陣錯愕中.員工們含淚默默看著頭家
被架離現場.....中午外叫披薩慶祝.多好阿.

打擊違法犯罪搞得這樣囉嗦複雜.
資委會很明顯一直在替資方設下層層保護.

devilbubu 2009-04-30 05:01 AM

身邊剛好有友人需要此服務

一審前,想申請但因她母親有筆小存款(多小 不可能破百)而被拒絕@@

又不是有錢人家,女生一年年新沒25萬

所以一審沒律師被判一年,沒緩刑
(XD 本沒她事情也被告,現在要擔心她媽媽沒人照顧)

現在等著上訴了

扶助...唉...希望台灣能更好點

Elros 2009-04-30 06:08 AM

打官司?
別傻了 在台灣跟老闆打官司的幾乎都沒啥好下場 :unbelief:
最近就有個林子文跟新海瓦斯的非法解僱案例
有興趣的去GOOGLE關鍵字"林子文 新海瓦斯 管線費"查查看就知道了 :laugh:

ruinousdeity 2009-04-30 09:39 AM

引用:
作者Elros
打官司?
別傻了 在台灣跟老闆打官司的幾乎都沒啥好下場 :unbelief:
最近就有個林子文跟新海瓦斯的非法解僱案例
有興趣的去GOOGLE關鍵字"林子文 新海瓦斯 管線費"查查看就知道了 :laugh:

還有個空中巴士大叔也是,這年頭扯出業界黑幕當英雄的下場都不會好到哪去 :think:

user438431 2009-04-30 10:20 AM

網友搞錯了。
法扶會--有本身的預算,幫「低收入戶」打官司,但不限官司種類
勞委會--撥自已預算,只幫「勞工」打官司,只限「勞資」官司
--
之前勞委會條件限制較嚴,一年申請不到100件,所以是自已執行審核case,自已撥款給勞工。
目前因「勞資」官司條件限制放鬆,申請的人多,所以勞委會委外法扶會代辦,而法扶會再向勞委會申請撥款。
法扶會給律師的酬金是3萬,而勞委會給律師的酬金是4-6萬,兩者之間還是有差別。

跟老板打官司,不僅為了自已,也是為了同事。有你跟老板打官司,老板想接下來幾個月對員工動手腳,逼人走就有顧忌了,因勞動主管機關知道有前例,會對公司特別關照。
而且員工也不要怕在業界被黑,找不到工作。網友可看一下最近某t半導體廠的例子,條件是愈來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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