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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股票如何不透過買賣轉移到其他家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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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股票如何不透過買賣轉移到其他家人名下?
不知要如何辦理
謝謝? |
好像...很麻煩 :think:
記得大概是這樣, 找一天報紙的收盤價, 去辦理贈與, 再去集保轉移 簡單點...去問證券商的營業員 ;) |
引用:
印象中有二種,細節還是要去問證券公司。 去證券公司辦股票領回,等數天股票領回,證券公司會通知你去領回, 再去該股票公司的股務代務辦過戶。 其二,先去國稅局辦完稅證明,拿該證明去證券公司辦贈與,即可。 |
thx!......................
感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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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會有稅金的問題,
不想被扣到稅的話要注意贈與股票的市值. |
引用:
補充一點, 夫妻之間的股票贈與沒有課稅的問題以前不知多繳一筆交易稅.. http://www.mof.gov.tw/fp.asp?xItem=24266&ctNode=84 《賦稅》2005/7/6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股票移轉若係屬贈與,依法應辦理贈與稅申報,免再繳納證券交易稅。但夫妻間之股票移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夫妻間股票贈與可免納贈與稅及證券交易稅。 北區國稅局指出,凡買賣公司已發行並經合法簽證之股票,應繳納證券交易稅,該稅係向出賣股票之人課徵,並由代徵人於每次買賣交割之當日,按規定稅率代徵,並於代徵之次日,填具繳款書向國庫繳納之。至於夫妻間之股票移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只要向國稅局申報,再憑國稅局核發之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即可向股票發行公司辦理變更登記為配偶名義,不必繳納證券交易稅。 |
不用將股票領回,前提是贈與人及受贈人都必須有開立證券戶(不同券商也可以)
因為有些股票已經無實體化了,所以現在辦理贈與根本不需領回股票! 先至國稅局辦理完稅或免稅證明(夫妻間無贈與稅的問題) 贈與人攜帶下列文件: 1.證券存摺 2.原留印鑑 3.發行公司別之贈與稅完稅或免稅證明 4.受贈人身份証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至贈與人開戶之證券商辦理贈與轉帳(要收費) 完成後靜待集保公司及上市(櫃)審核撥轉股票即完成(需數個工作天)。 以上是大略流程,若有疑問還是要洽詢贈與人開戶之證券商集保櫃台。 |
好清楚了
回覆的比針孔攝影機還明瞭 :like:
thx!~ :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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