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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pirit 2008-12-20 09:47 AM

{新聞} 得不到妳 死也要帶妳走 ~ 這種人好可怕!!
 
得不到妳 死也要帶妳走 凶殘同學 追撞再輾斃前女友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8/12/19 04:34 曹婷婷、陳易志、黃文博/南縣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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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下手真凶殘!台南縣致遠管理學院觀光系三年級男學生洪琦,走不出分手情關,
十八日上學途中開車蓄意追撞前女友劉芳瑜與男友顏嘉德的機車,並二度惡意輾過前女友
身軀導致斃命,顏男輕傷;昨晚檢方以殺人罪嫌聲押洪嫌獲准,並訂今天解剖詳查死因。


昨天下午檢方相驗時,雙方家屬更隔著警方人牆互相叫罵。檢方指出,死者胸部、骨盆腔
均碎裂,同時脖子長度異常,頸骨疑第一次遭猛烈衝撞即已折斷,且死者身體後背與臀部
有大片刷地痕,應是遭輾壓而過時,左側胸腔被車底盤勾住,車輛繼續拖行所致。


警方表示,昨天上午八點零五分,劉、顏兩人共乘機車,行駛麻豆鎮南勢里一七六線準備
去上課;洪琦(廿一歲、台北縣人)開車從後方衝撞機車,兩人倒地,洪嫌見狀逆向迴轉
,車輛直接往受傷、起身而坐的劉芳瑜身體輾過兩次,第三次才遭多名目擊者以機車包抄擋下。


洪嫌闖禍後還企圖抱劉女上車,隨即被多名目擊者聯手圍堵制伏,警方也在休旅車上發現
五瓶以礦泉水瓶裝的汽油及兩包木炭,且洪嫌昨天凌晨又寄出一個有劉芳瑜
(廿歲、屏東人)資料的隨身碟到她屏東住家,還指定下周二寄達,顯然洪嫌是蓄意犯案。


同學指出,劉芳瑜與洪琦大一下學期展開交往,相戀兩年,今年暑假後,劉女覺得兩人
個性不合,開口分手。


洪嫌無法接受分手事實,四個多月來,不斷打電話給劉女試圖挽回,也頻傳簡訊給她,
最後甚至說重話,認為自己對劉女很好,為何不愛他?


到了十一月間,死者與顏嘉德(廿一歲、北港人)交往,洪嫌態度轉為激烈,還常常
三更半夜打電話、傳簡訊給劉芳瑜。有同學透露,洪嫌曾在無名網站部落格上張貼
「你帶走我的全部,我也要把妳帶走」的文字,同學擔心劉芳瑜會發生不測,不論上下學
、吃飯、回家都會陪著她。


同學也說,原本洪嫌與劉芳瑜租同一棟房子,但未同居,兩人分手後,洪嫌搬出去後
,顏嘉德基於就近保護女友,最近搬進去住。


警方調查,死者為此曾找導師鮑慧文訴苦,導師請劉芳瑜耐心開導洪琦,把話講清楚
,導師也利用機會找洪聊天,了解其身心狀況,但個性內向的洪嫌,在老師面前往往
一派輕鬆,僅回稱「我沒事,很好」。


鮑慧文表示,十六日第一堂英文課,洪琦喝醉酒在班上大鬧,對劉女大吼大叫,建議
父母將他接回台北;家屬認同暫時分隔一陣子也好,以免觸景傷情。鮑慧文與觀光系
三A全班同學昨天獲悉惡耗後,除了震驚外,也感到非常不捨。


校方無奈表示,事前即已知劉芳瑜與洪琦兩人間的感情問題,也安排心理輔導師提供
諮商,可惜,沒能拉洪嫌一把,還讓其失控行為,毀了年輕美好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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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目擊者,應該是久久不能忘懷~~
那個男的真的很欠揍..... 看完這則新聞後真的十萬火大!!

黑天使 2008-12-20 03:09 PM

真的很可怕...
愛情總讓人瘋狂讓人變笨
愛情是無解的難題

hsinyic2 2008-12-20 03:15 PM

算了八
在人權團體的奔走下
它不會被判死刑
就算判了死刑也不會執行 :tu:

JING FENG 2008-12-20 04:38 PM

真的要愛過才知道.
必竟每個人的情形真的是很不相同.
當初第一段戀情時(17歲),也是遇到相同的情形.
自己也是抱著跟對方同歸於盡的想法.
幸好當初的對方是很聰明的,先同意復合,然後後來再說,雖然同意復合.
但大家先給彼此自己的生活,所以一個月不能連絡.
果然在這一個月,自己好好想清楚,真的彼此不適合,後來就很平和的分手了.

PS:感情是很恐怖的,尤其是"初戀",後來才能體會,為何感情不能太早談,因為真的彼此都不夠成熟.

G最高 2008-12-20 04:58 PM

引用:
作者JING FENG
真的要愛過才知道.
必竟每個人的情形真的是很不相同.
當初第一段戀情時(17歲),也是遇到相同的情形.
自己也是抱著跟對方同歸於盡的想法.
幸好當初的對方是很聰明的,先同意復合,然後後來再說,雖然同意復合.
但大家先給彼此自己的生活,所以一個月不能連絡.
果然在這一個月,自己好好想清楚,真的彼此不適合,後來就很平和的分手了.

PS:感情是很恐怖的,尤其是"初戀",後來才能體會,為何感情不能太早談,因為真的彼此都不夠成熟.
+1
十分認同
分手是門藝術
虎大應該要感謝她
我也是 :)
不過感情不能太早談, 我是覺得見仁見智, 但是心態最好要成熟點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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