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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irefox 3.1 真的快好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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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ox 3.1 真的快好利害!
![]() 昨天才在感嘆Google Chrome的高速,超越FireFox 3至少一倍的JavaScript Render性能 想不到這個感覺在我的身上緊維持短短不到一天就被打破了! 打破Google Chrome的就是同樣也在Beta當中的Firefox 3.1! Firefox 3.1相比3.0主要就是使用了Gecko 1.9.1排版引擎(3.0使用Gecko 1.9) 以及功能加強的SpiderMonkey JavaScript Engine,新的引擎整合了TraceMonkey追蹤技術 在理論上可以比傳統方式提高5~40倍的執行速度 Mozilla Develop Team表示,他們的最終目標是希望JS Render性能將與C語言一樣迅速! 在以前瀏覽器JS Render的經過是將代碼逐行編譯執行,這種方式會消耗很多時間 尤其時當代碼裡含有大量迴圈需求的時候會更為明顯! 而TraceMonkey引擎在接收JS Code後,並不會逐步編譯,它會先檢查然並找出 需要大量運算需求的迴圈,將迴圈直接編譯成可執行文檔,透過追蹤技術 TraceMonkey可以不用完全編譯所有的JS Code,並確保程式的可執行能力 也由於是既時編譯,所以在操作上可以比傳統方式節省了很多時間! 我實際用FireFox 3.1跑SunSpider測試JavaScript性能 Firefox 3.1成績為1087.6ms贏過了Google Chrome的1172ms將進快100ms 看起來贏不多,但Mozilla Develop Team說過SunSpider已經過時了! 最重要的一點是TraceMonkey還尚未完成,未來還會繼續提高JS Render性能! 不過目前TraceMonkey追蹤技術預設為關閉,如果要開啟,必須先在網址列輸入about:config ![]() 尋找javascript.options.jit.content這項,並設定為True ![]() 重新啟動後再看看速度是不是變快了! 最後告訴昨天把Google Chrome換成預設瀏覽器的朋友 回來FireFox的懷抱吧,同樣都是測試版,要用就用最快最速的瀏覽器!XD |
請問兄台,3.1的套件相容性如何 :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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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看你自己吧.. 以下是我的清單 引用:
大約有一半以上可以安裝,但能安裝的有部分功能不正常 |
同文堂不能用
滑鼠手勢可以用 其他的請自己試。 |
現在要離開火狐改用Chrome真的還有一些困難,
一些好用的外掛、一些IE only必須要透過外掛的銀行網頁等... Chrome還有一些網站目前會跑不太出來,像是pixnet的網誌, 所以暫時還是不換.... |
個人看法:
我覺得 Google 還是抱持著那種:『我是 Google,我的東西就是屌,推出來的東西就是一流,你們就是要買我帳的心態。』,光是看宣傳****影片就不可言喻,老實說我不看好 Chrome,也許有人認為我太嚴苛,但是我認為這不是社群的人窮開心不支薪寫來玩玩的東西,結果成品居然還不如其他公司的 alpha 版本。 既然在打仗前就已經知道無法在擴展性與社群經營上超越 FF,那就只能用既有服務優勢走類似 Opera 的路線,並在 User's Interface 與跨平台上下功夫。 例如 bookmark sync 可以透過註冊官網帳號達到,不用像 FF 要利用第三方的資源(老實說FF 挺麻煩的,不如 Opera 在這點真的做得很好)。 而 Chrome 卻是在速度上玩花樣,不免讓人有小學而大遺之憾,如今 FF 3.1b 一出,就像狠狠的打了 Chrome 一巴掌一樣的感覺。 我說過我用 Opera 絕對不是因為速度,而是因為親合性跟整合性。 Opera 是唯一讓我在不同平台上,能夠完全不用理會安裝套件的瑣碎細節,也不用想辦法如何讓 bookmark 同步傷腦筋的唯一 browser,也因此我在 Linux 上也只有安裝 Opera 而沒安裝 FF,因為還要用 FEBE 此類軟體來同步各平台的 FF 好累。 不過說真的 FF3 比起 FF2 來真的進步了不少,目前我也是 Opera 與 FF3 交替使用。 FF 死忠者請不要戰我,FF 也算我吃飯的工具之一,FF 的 Geasemonkey, Firebug, Web development 幫了我不少忙。 尤其是 Firebug 我認為每一個有機會寫 JavaScript 的人都該裝一個。 |
引用:
Google在JS Render上下工夫是正確的,這也是未來的走向 Web APP已經是未來的趨勢了,連adobe都要把PS線上化了 更快速的JS Render可以讓程式設計師有比以往更高的靈活度 未來Web APP的應用會更趨近於生活化,這是Google的遠見 就算它的競爭對手開發不出同等級產品,也可以改用Google的V8 JS engine 未來Google還會大大的強化自己現有的Web APP,甚至是新的Web APP |
觀念對了, 架構對了, 之後的路才走的順阿! 對Google而言, 瀏覽器不只是瀏覽器, 還是他家生意的窗口. 他絕對可以做一個更好的me2瀏覽器, 但更可以很單純地做的像Prism那樣. 小學而大遺? 真的把Google給看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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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文堂不能用 那我只好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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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如果是 Browser = Google OS,不能就這樣子而已。
畢竟加快 JS 速度是大家都在做的事,沒有其他更突出的特點,要讓別人怎樣從 FF 跳過去用 Chrome? 更何況還輸... 這不是看不起 Google,而是我認為以 Google 的水準不能只有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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