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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本次台日撞船事件...一位海軍退役士官的看法。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99723)

whales4 2008-06-15 02:54 PM

關於本次台日撞船事件...一位海軍退役士官的看法。
 
第一次從電視上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其實心裡是很驚訝與矛盾的。
在台灣媒體第一時間採訪完海釣客後,便一面倒地去「指責」日方過失時,
更是讓我覺得不以為然。

因為坦白說我不認為錯全在日方。

以下是我提出的看法與呼籲:

首先,在艦艇上服役過的海軍弟兄們都知道:
船艦只要一出海就幾乎沒有第三公信力的監督了。
在海上會發生什麼事情,沒有人會知道;也沒人會幫你背書。
因為除了艦上的人之外,沒有人知道真相。

舉例來說:人員落海 落海的人究竟是自己不慎落海;還是被推呢?
除非攝影機有「全程」拍下真實的狀況,否則真相永遠也沒辦法得知。


所以一旦在海上發生事故,事實的真相是什麼,就只有當事者心裡有數。
但是!很明顯地,不管是你還是我,發生事情後最想保護的永遠都是自己。
因此在事故的說法上「鐵定」會採取對自己有利的說詞。

所以不管台日,任何一邊的單方說法都絕對不是完整真相,其中必定參雜很多人性的謊言。

舉例來說:如果某個台客騎機車在公路上高速蛇行,在超車時不小心被砂石車碾過,
此時人因撞擊彈開沒事,但機車卻全毀,當下又無目擊者,如果你是這個台客,
面對警方偵訊時你會怎麼為自己辯護?在台灣出事永遠是大車的錯,這樣對嗎?

回到本次事件的思考層面:
台籍海釣船有沒有蛇行、有沒有挑釁,記者看到了嗎?
唯一知道真相的只有現場的台日雙方吧?
台灣媒體、政客的民粹炒作,大家又何必隨之起舞呢?

另一方面,
在軍艦上待過的弟兄也都知道,最愛船的人一定都是正好在這條船上的人。
畢竟大家都想平安回家。因此既使對方船是紙糊的,也幾乎不可能去撞他。
因為一旦船艦遭受撞擊,海水湧入,有些損害不是出動個堵漏班就可以解決的,
返港大修事小,萬一自己也在海上失去動力那就更慘了。

所以我其實有點質疑台日撞擊的真正原因應該並不單純。再說到媒體所公布的錄影,
從角度、從速度、從航向、從海水流速上根本就無法做100%的判定;
又怎麼能確定撞擊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再講一句現實一點的真實狀況:船是沒有煞車的!
很多時候既使雙車停止,但還是可能被海水推著走啊!

所以撞擊的真實原因,日方究竟是主動還是被動;台灣方面有沒有挑釁呢?
等待解決的問題真的很多,在雙方調查報告出來之前,
小弟認為其中有幾乎有90%以上的是非爭議,都不是沒在現場的我們可以去指責的。

提出以上的問題也非偏袒某方,小弟認為,不管是什麼事情,
每個人都該具備「逆向思考」的能力。

希望大家可以理性看待這次的事件,祝大家開心!

(PS...因為該說的都說完了,所以此文發表將採射後不理態度,政治狂熱份子無需回應,
因為小弟很客觀地提出個人對此國際事件的想法,但並不想因為你們的後續回應被停權。
真想向日方報仇的朋友可以考慮我簽名檔裡的海戰遊戲:美軍潛艦與日軍驅逐艦的大對決!!)


PFG-1208
承德軍艦 帆纜下士



-

黑田拓海 2008-06-15 03:08 PM

引用:
作者whales4
再講一句現實一點的真實狀況:船是沒有煞車的!
很多時候既使雙車停止,但還是可能被海水推著走啊!

可以退車阿..... :unbelief:
在開口笑的時候就遇到雙車退四(最大進四 退四)

It's My Life 2008-06-15 03:59 PM

帆纜下士你懂艦隊運動嗎.
真懷疑你有當過兵嗎..
2艘船在海上能靠那麼近..
如果不是有命令.
船靠那麼近的時候艦長就出來砍人了..

戰情雷達

開放註冊真好 2008-06-15 04:09 PM

海軍是同性戀大本營
上到下集體說謊掩護很正常

Global-Policy 2008-06-15 04:19 PM

嗯 :think: :think: :think:

小建 2008-06-15 04:42 PM

引用:
作者It's My Life
2艘船在海上能靠那麼近..
如果不是有命令.
船靠那麼近的時候艦長就出來砍人了..
戰情雷達


附議...

From Jupitor 看護工∼ :cool:

引用:
作者開放註冊真好
海軍是同性戀大本營
上到下集體說謊掩護很正常


發言請尊重,並不要做抹黑的人身攻擊!
:flash:

jack森 2008-06-15 04:55 PM

其實日方的判決反而是他們自己人判比較重
如果台灣官員還看不清裡面的原因實在是沒有智慧
寧願丟掉台日友好關係
也要為了這點小事爭執
以後對岸打來就沒人要幫我們了
-------------------------------------------------
日方艦長堤信行是依刑法第一二九條第二項的「業務過失往來危險罪」與刑法第二一二條第一項的「業務過失傷害罪」被送檢方;台灣船長何鴻義則被依刑法第一二九條第二項的「業務過失往來危險罪」送檢。

日方艦長堤信行與我方船長何鴻義兩人共同涉及的罪嫌為「業務過失往來危險罪」,將來若遭起訴後被判有罪,日本刑法的量刑為「三年以下的禁錮或五十萬圓以下的罰金」。

另外,日方艦長堤信行另涉及「業務過失傷害罪」,可能的量刑為「五年以下的懲役或禁錮、或者是一百萬圓以下的罰金」。

shtse 2008-06-15 05:04 PM

表面功夫做個樣子罷了 ,

不會吵的小孩沒糖吃 , 吃人夠夠 , 軟土深掘 ...

blacklilith 2008-06-15 05:04 PM

引用:
作者jack森
其實日方的判決反而是他們自己人判比較重
如果台灣官員還看不清裡面的原因實在是沒有智慧
寧願丟掉台日友好關係
也要為了這點小事爭執
以後對岸打來就沒人要幫我們了
-------------------------------------------------
日方艦長堤信行是依刑法第一二九條第二項的「業務過失往來危險罪」與刑法第二一二條第一項的「業務過失傷害罪」被送檢方;台灣船長何鴻義則被依刑法第一二九條第二項的「業務過失往來危險罪」送檢。

日方艦長堤信行與我方船長何鴻義兩人共同涉及的罪嫌為「業務過失往來危險罪」,將來若遭起訴後被判有罪,日本刑法的量刑為「三年以下的禁錮或五十萬圓以下的罰金」。

另外,日方艦長堤信行另涉及「業務過失傷害罪」,可能的量刑為「五年以下的懲役或禁錮、或者是一百萬圓以下的罰金」。

你這麼有智慧可不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對岸打過來
日本會幫忙?
你把奈奈的圖當簽名檔擺這麼久
奈奈有到台灣幫你解決問題嗎 :laugh:

jack森 2008-06-15 05:07 PM

引用:
作者blacklilith
你這麼有智慧可不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對岸打過來
日本會幫忙?
你把奈奈的圖當簽名檔擺這麼久
奈奈有到台灣幫你解決問題嗎 :laugh:

這是國家機密不能跟你說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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