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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幫幫忙想辦法
我朋友在經營 租箱寄賣 類似格子趣
遇上了麻煩,想請大大們幫忙想辦法 他出租兩格格子給一位大陸人 沒想到那大陸人有賣仿飾品 我朋友最近才知道 因為警察來搜索了 警方帶該產品品牌的老闆帶來確認 證實有一部份是他們的 我朋友就被帶去調查做筆錄 以下是他與警察的對話 警察:獲利多少 我朋友: 獲利是租格者的,也不是我的 警察:市價多少 我朋友:不知道 警察:賣多少 我朋友:他們價錢自己訂的要看,他們訂好價錢寄過來 後來 警察都認為我朋友什麼都不知道很奇怪 認為我朋友推責任 事實我朋友真的不知道 警察:有幫忙寄貨或代收錢 我朋友: 會呀,他們跟我們租格子,我們當然會服務 接著,要我朋友找證據,下次出庭 請問該怎麼做 我朋友有罪嗎? |
出租格子區
應該會有租貸契約吧??? 把租貸契約拿出來就好拉.... 上面應該會有不可展示(侵權商品) 以及任何(違禁物品) 如都沒有.... 還要請各位有 (租貸或律師)經驗前輩解圍.... |
除非您的友人與他的大陸朋友
簽有租賃合約或委託與免責聲明 否則警方將依證據之內容將該處(即格子) 之合法承租人移送法辦 而即使您朋友之大陸友人願意說明 但由於中華民國法律不涉及身處境外之各國(含大陸地區)人士 因此您的朋友仍將被視為觸法 也許會因無辜受累而獲處輕判 但必須視檢察官(或起訴後法官)之判決而定 |
事情可大可小
就算上法院 只要有合理解釋 其實都是輕判 或是無罪 不要被警察唬了 他們最愛大案小辦 小案大辦 標準的只挑軟柿子吃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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