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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ang 2007-10-30 01:31 AM

車禍發生了. 該做些什麼呢 ?
 
雖然說這個車主蠻倒楣的, 大家不見得會遇上.

但是當發生車禍時, 除了釐清責任/通知救護車警察外, 對於有危險的傷者還是要盡保護的責任喔.



撞人未防他車輾壓 觸過失致死罪

更新日期:2007/10/29 07:00 記者:記者莊亞築/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男子許嘉宏駕車行經西濱快速道路,將闖越道路的婦人撞飛到對向車道,檢方認為,他撞到人後雖停下報警,卻未防範婦人不再受到其他車輛輾壓。許嘉宏雖未觸犯遺棄罪,卻未盡到道義上責任。

許嘉宏應訊時表示,他驚覺撞人後立即停下車報警,並連絡救護車。但因車輛太多,所以他和妻子無法前往對向車道查看婦人狀況。五、六分鐘後,又有一輛轎車撞上婦人,並衝撞分隔道,待警車、救護車趕到後,發現婦人已死亡。

雲林地檢署指出,許嘉宏撞傷婦人後,有主動報警,並未遺棄婦人,但未防護她不再受到其他車輛輾壓,屬於應注意而未注意。

由於事後已無法判定婦人是在第一次或第二次撞擊時死亡,當事人雖不至於構成殺人罪,但仍構成過失致死罪嫌,且未盡到道義上的責任。

v_vccc 2007-10-30 01:50 AM

我不懂耶

快速道路上面有可以讓行人通行的地方嗎? :confused:

如果沒有的話那婦人有沒有可能是自己想不開然後...

如果像這樣第一時間都打電話報警卻還被判刑的話,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呢... 好像怎麼做都不對了....

阿不然到底是要人民怎樣阿~ 阿阿阿~~~~

mizuno2005 2007-10-30 01:55 AM

沒錯 真的要保護自己最重要

之前我出車禍 被計程車開車門A到 他沒看後面有無車就開門

他很好心的第一時間先動我機車 搬到更遠地方...........

然後再叫我不要報警來和解 冷漠看著我 .........

我自己撐著斷掉手腳爬到路邊 以面被後面車追撞..........

3-5分鐘後 大約30-50台車呼嘯而過 還好爬得快不然應該是肉乾了..........

f50996 2007-10-30 01:57 AM

我看到這條新聞也是非常的不解。
但我想警察移送法辦的理由是因為今天有死者出現,所以駕駛人一定得找條法律移送一下,
至於到檢察官以及法官手上以後,應該還是無罪的才對。

程序上要做足,否則我想死者的家屬們不會這麼輕易善罷干休吧(雖然明明就是婦人的錯)。

基於道義上,駕駛人應該會包個白包給死者家屬,但在民事上,駕駛人還是可以求償車輛損壞的費用。

至於"未防護她不再受到其他車輛輾壓",我認為這在現場的情況上是有困難的,如果今天該名婦人是倒在原本車道稍前面一些的位置還沒有問題,只要在車輛後方立三角警示牌就可以了,但今天婦人已經飛到對向車道,我認為這已經遠超過該名駕駛人所能防護的能力之外了。

補充一下:應注意而未注意最好是有這麼好用啦 :tu:

applecore 2007-10-30 02:15 AM

應注意而未注意
:tu: +1

叫那個檢察官示範一下如何防護噴到快速道路對向車道的人啦,不當場也變成肉塊才怪...

chlang 2007-10-30 04:25 AM

引用:
作者mizuno2005
沒錯 真的要保護自己最重要

之前我出車禍 被計程車開車門A到 他沒看後面有無車就開門

他很好心的第一時間先動我機車 搬到更遠地方...........

然後再叫我不要報警來和解 冷漠看著我 .........

我自己撐著斷掉手腳爬到路邊 以面被後面車追撞..........

3-5分鐘後 大約30-50台車呼嘯而過 還好爬得快不然應該是肉乾了..........


:shock:

真是誇張. 不知道後來怎麼跟小黃和解的 ? (好像不該和解喔 ?)

misa 2007-10-30 05:16 AM

引用:
作者mizuno2005
沒錯 真的要保護自己最重要
之前我出車禍 被計程車開車門A到 他沒看後面有無車就開門
他很好心的第一時間先動我機車 搬到更遠地方...........
然後再叫我不要報警來和解 冷漠看著我 .........
我自己撐著斷掉手腳爬到路邊 以面被後面車追撞..........
3-5分鐘後 大約30-50台車呼嘯而過 還好爬得快不然應該是肉乾了..........

破壞現場煙滅證據
這就算警察來了,小黃只要死不承認就很難要他賠償

duck78803139 2007-10-30 05:23 AM

這種狀況通常檢察官是愚蠢的...
因為有人掛了...
所以弄個什麼過是致死之類的罪先移送法辦...
如果西濱快速道路跑出一個人...
車子不小心把這個人給撞死了...
法官要是還能判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問題...
我只能說...
"按"~以後快速道路.高速公路都乾脆時速設限在60公里以下...
順便在快速道路跟高速公路上設斑馬線...
以上只是我發發牢騷...

PS:誰能告訴我怎麼在快速道路上防止他車輾壓傷者...
尤其是當傷者被撞到對向車道...
是快速道路...不是普通道路耶...
誰有膽子敢穿越到對向車道去保護傷者...
檢察官是嫌一個被撞到還不夠...
要多撞幾個才爽嗎...

媽的...就是有人不信邪...
老是要亂穿越馬路...
這個月台中這裡也是2位婦女在鐵路旁種菜...
結果2個婦女違規跨越鐵道被火車撞死...
任意穿越鐵路慘遭撞死
這就是台灣人...
明明路權很重要...
但是就是有人愛挑戰路權...
現在是還不知道死者身分是誰...
不然家屬又要在哭爸哭母了...
什麼路不好走~走快速道路...
這下好了吧...
連人都分不出來了...

sutl 2007-10-30 08:41 AM

引用:
作者duck78803139
媽的...就是有人不信邪...
老是要亂穿越馬路...
這個月台中這裡也是2位婦女在鐵路旁種菜...
結果2個婦女違規跨越鐵道被火車撞死...

這在日本家屬要賠鐵路公司至少幾千萬日幣...

AdaHsu 2007-10-30 09:22 AM

引用:
作者applecore
應注意而未注意
:tu: +1

叫那個檢察官示範一下如何防護噴到快速道路對向車道的人啦,不當場也變成肉塊才怪...


嗯,我對這句 應注意而未注意 真的超不爽的!
有必要請檢察官實際示範一下各種狀態下『應注意』的標準應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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