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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如你的員工毫無預警~傳了封簡訊...我不想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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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的員工毫無預警~傳了封簡訊...我不想做了
我已經盡力聯絡~但是他依舊不接電話
如果到了五號那一天~如果他出現要領薪水? 今天在座如果是老闆? 大家怎麼做? |
這種事我遇過...
該給的錢就給吧, 跟這種人計較是浪費時間 |
綠茶大的正妹員工要走人啦?
惋惜 我都還沒機會去看看呢 引用:
同意 挽留只是白費唇舌 |
多加幾句好了...
這種貨色自己走人是你的福氣, 這種工作態度跟道德, 只會給老闆添麻煩 以前有員工放我鴿子, 找來的新人更管用, 公司運作好多了, 除非你給的待遇是低於業界水平, 不用擔心找不到人 |
找到也沒用+1
雖然小弟不清楚事情原委,但這種極不尊重別人的人的確是很差勁,溝通也只是對牛彈琴 就像跟人約好了卻被放鳥,氣沖沖的回到家才發現對方在MSN丟了幾個字 "我不過去了喔" e04....降是算有講還沒講?再找對方理論好像又顯得我們肚量很小... 勞基法有離職預告期,你就按規定扣阿 如果貴單位公司規章還有明訂離職手續之類的罰則,就看你要不要再多補一刀了 |
先確保公司能正常調派及正常營運....
如果 是好員工的話 電話聯絡不上 改傳簡訊吧...讓他放個假 休個幾天 在跟他談.. |
引用:
請問離職預告期大約是幾天前? 以勞基法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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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剛出社會的人呢,還是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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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試用期內(依勞基法第16條規定是三個月,或依照錄用時訂下的勞動契約),解聘/離職不需要事先預告,勞資雙方也均不得向對方提出這方面的賠償要求 勞基法規定,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應提前十天預告;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提前廿天。(勞基法第十六條)勞資雙方如另外約定預告期,勞方要對資方終止時的預告期不能長於勞基法的天數,資方對勞方終止的預告期不能短於勞基法的天數。(勞委會八十八年二月十九日台(88)勞資二字第006099號解釋令) http://board2.tacocity.com.tw/USER/labor93/ 至於勞方用簡訊通知離職,有無達到宣告的效力,看您的公司規章跟雇主您在人事管理上的認定囉... 對公司真的造成衝擊損失的話也可以民事求償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2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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