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買賣個人資料 擬改公訴罪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21843)
|
|---|
買賣個人資料 擬改公訴罪
經常收到****信垃圾郵件很煩嗎,法務部研擬修法,將買賣個人資料的行為,從告訴乃論罪修改為公訴罪,並且大幅提高刑責,最高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實在奇怪咧,廣告信就那麼神通廣大,居然會知道你家小孩快要上國中了,寄補習班廣告給你.明明沒有來往過的業者,怎麼會知道你我的名字住址?為了保護人民的個人資料,法務部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中,要將買賣個人資料行為,從告訴乃論罪改為公訴罪,並且大幅提高刑責,最高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是公務員涉案,依法得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最重處七年半徒刑,跟貪瀆案重刑沒兩樣.修法通過後,以後要是孕婦還在待產就接到滿月油飯跟胎毛筆****信,這種未經同意寄垃圾信的行為都是違法的,檢警接到檢舉就要主動追查
問題是檢調真的查的出來嗎 調查局曾洩露個人資料給特定人士,法務部長曾信誓旦旦說:明天一定查出來 結果已經幾天了,完全沒消息 新光無限卡事件到最後也沒查出來是誰,也沒有什麼結果 最怕檢調如果把檢舉人身分洩漏出去,不知道查不查的出來 |
這真是好消息,台灣現在感覺個人資料完全是透明的,好像詐騙集團取得資料太過容易了。
|
總比之前只有告訴乃論好多了
不過只是加重刑責還不夠 還需要改變很多固有習慣 舉凡使用個人資料的條則 企業界也要改變取得你個人資料的程序 總之還有很長一條路要走 不過我們可以從小事學起 我覺得我們不像外國人重視隱私 和我們固有觀念有很大關係 比如說我們喜歡問別人你結婚沒? 有幾個小孩? 在華人社會裡這是一種套交情的習慣 在國外不能說是大忌 但是遇到不熟的人問這種問題是很不好的 還有我們有時候去拿信件或是個人文件 有時候只是單純的想說幫別人拿 就幫了朋友拿過來還大聲的喊某某你的信件來了 順便還跟他說是不是你爸媽之類的 這也是不好的習慣 |
|
可能會告不完吧??
|
有用嗎.......還不是一下就交保...
看看就算了 |
要在一鍋米里面找出一顆老鼠屎很簡單,要在一鍋老鼠屎里面找出一顆米談何容易
|
這種事情都是從公務員販賣個人資料開始,當年當兵入伍的時候,遊覽車業者早就知道我會去當兵,還寄了信給我爸媽說有專門的遊覽車到我的新訓中心,只要繳錢就可以直達新訓中心,這不是政府單位洩漏,不然還會有誰洩漏這種只有政府單位會有的資料?∼∼
|
引用:
+1 都到處傳了還防的了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
抓不抓得到,那才是重點:laugh: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52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