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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緊急求助]怎麼和生父斷絕關係(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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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求助]怎麼和生父斷絕關係(法律上)
我是單親家庭,家裡三個小孩對生父都感到厭惡不已,我是家中唯一的男孩,
監護權在生父手上,生父的暴行、以及種種垃圾行為罄竹難書,近日他賴著我三叔, 揚言不理他就會去自殺,老媽說以他的個性會做出很多危害他人的危險行徑出來, 我表態自家早已和生父斷絕關係,所以老媽幾個叔叔在商量怕他在外面亂搞會變成 父債子償的情況...或者麻煩跑到家裡跑到我頭上... 這件事情滿急迫的,所以想請問有沒有什麼方式能夠最簡便最快速的處理,以便脫離 和生父的所有關係,謝謝。 |
此題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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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債子償"?
到了最後關頭,去辦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就好了..... |
法律上無法拋棄
記得是這樣子 基本上會把打父親的問題由兒子承擔的行事風格 對他們說說法律問題也沒用 因為他們目中無法 其他的還是靠其他前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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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欠債的話....放棄繼承應該就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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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本男念的經,周遭的朋友中,有的父親真的是爛人一個,
某有人的父親40多歲的時候拋家棄子,在外面賭博、養女人,結果經過若干年後, 忽然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家屬把人帶回去(中風+在外流浪) 現在也成為家庭裡的負擔..... |
最多是拋棄繼承而已
不過那只能對於非黑道人員:laugh: |
父母同自己親生的子女關係,在我國民法上稱作﹁血親﹂,也就是雙方具有自然的血親關係。血親依據民法第九百六十七條規定,可分為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兩類;直系血親,是指﹁已身所從出﹂,或者﹁從已身所出之血親」。旁系血親指的是﹁非直系血親,而與自己出於同源之血親﹂。自己是父母所生,也就是己身所從出,所以父母子女在民法上是直系血親關系。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與自己雖然沒有直接血統關係,但也有血緣關係,不是同父母就是同祖父母、同曾父母或者同外祖父母、同曾外祖父母。所以屬於旁系血親。
由於血親是自然血統所產生,除了自然原因能夠使其消失以外,民法上並沒有訂定血親可以消滅的原因。報上有的時候可以看到父親聲明與兒子脫離關係,或者父子雙方同意以協議方式脫離父子關係,都不會發生法律上效力。結果只是說說而已,父還是父,子還是子。希望兒子堂堂正正做個有用的人,做父母的就應該從小對孩子多多教導,不能等到不成器以後才宣告脫離父子關係。做兒子的也要想到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想離開就離開,血親關係在法律上是分不開的。 |
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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