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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36項輕微交通違規 可勸導不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today-life1.htm
36項輕微交通違規 可勸導不罰 放寬臨停上下乘客 〔記者黃敦硯、曾鴻儒/台北報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案規定,從今年7月1日起,部分輕微違規可以勸導代替取締,警政署昨天完成36項以勸導代替取締的輕微交通違規行為,其中包括未隨車攜帶汽車行、駕照與車牌污穢等違規事項。 對計程車司機影響最大的,則是原不得臨時停車路段,在不影響交通情況下,可以臨停上、下乘客。全國計程車同業公會理事長陳燈表示,修正後可減少接到罰單,他們樂觀其成。 紅燈右轉部分,因警政署考量這項違規行為對直行人車仍有危險之虞,且之前已減輕處罰,故未列入。 發生事故一樣要罰 警政署強調,這些輕微交通違規行為雖以勸導代替處罰,但假如違規行為已嚴重危害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仍會被取締處罰。 警政署已將這些修正條文送往交通部討論,預計近日內便會正式對外公布。 交通部官員指出,這些罰則的修正都以「不造成危害、不影響交通」為前提,目前主要的顧慮是一旦修正後,員警裁量權過大,執行是否有問題,還需評估。 根據警政署規劃,有22項處罰條例規定的違規行為,可以勸導代替處罰,例如未帶行照、駕照,號牌污穢,行經學校、醫院、鐵路平交道等特殊路段未依規定減速慢行等。 深夜時段違停不罰 在汽車駕駛行為上,則有11項違規行為不予取締,包括汽車在號誌變換時,未能及時停車,以致車身進入機車停等區或是已超越停止線,但只要車子前輪未進入,則可以免罰;原按規定不得臨時停車路段,可以臨時上、下乘客;深夜時段(0至6時)違規停車不取締,但若併排停車、妨礙消防安全或占用身心障礙停車位仍要取締。 超速10KM以下免罰 另外,為避免有測量儀器誤差,汽車駕駛違規超過最高速限10公里以下;酒測時呼氣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值(每公升0.25毫克)0.02毫克以下;裝載超重10%以下等均不取締。 36項以勸導代替處罰的輕微交通違規行為 1、未帶汽車行照。 2、車牌污穢。 3、未帶汽車駕照。 4、騎機車側坐。 5、行駛高速公路輪胎胎痕不夠深等問題,由高公局另訂。 6、不依規定亂按喇叭。 7、行經平交道未減速至15公里以下。 8、行經彎道、隧道或道路施工路段,未減速慢行。 9、行經學校、醫院未減速慢行。 10、未依標誌減速慢行。 11、行經泥濘、積水道路未減速慢行,致污溼他人身體、衣物。 12、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臨時發生障礙,未減速慢行。 13、駕駛汽車行經渡口不依規定者。 14、慢車(腳踏車)未依規定登記、領取證照行駛者。 15、未隨身攜帶慢車證照。 16、未經核准,擅自變更慢車裝置。 17、不依規定行駛慢車。 18、不服交警指揮或不依標誌指示行駛慢車。 19、行駛慢車不依規定載客、貨。 20、行人在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 21、在道路堆積、置放或丟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22、疏縱或牽繫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 23、汽車在號誌燈號變換之際,未及時停車致車身進入機車停等區,但前輪未進入。 24、汽車在號誌燈號變換之際,未及時停車致車身超越停止線,但前輪未進入。 25、大型車在多車道右轉,未能先駛入外側車道。 26、原不得臨時停車路段,可以臨停上、下乘客。 27、深夜時段(0至6時)違規停車,但不可併排、妨礙消防安全與占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者。 28、交通管制設施設置不明確或受他物遮蔽。 29、交通管制設施變換之處所,無法即時依變換之交通管制設施指示行駛。 30、隨行大型車後,因視線受阻無法依規定行駛。 31、因閃避突發意外狀況。 32、因緊急救護傷患或接送身心障礙者上、下車。 33、因客觀具體事實,迫使其違規。 34、超速十公里以下。 35、酒測呼氣濃度超過標準值(0.25毫克)0.02毫克以下。 36、裝載超重10%以下。 製表:記者黃敦硯 ======================================= 其中車牌污穢 改勸導這點最棒了, 真實行的話,就給他污穢下去,照相照不到................. :laugh: |
怎麼沒有嚴禁路口甩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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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慢車(腳踏車)未依規定登記、領取證照行駛者。
什麼時候開始有慢車(腳踏車)駕照 ? 那麼溜冰鞋和滑板是不是也要掛牌領照 !? 小學三年級能不能報考腳踏車駕照 ? |
引用:
我記得古早以前腳踏車要車牌....... |
36、裝載超重10%以下。
這個很難................ 我跟我朋友兩人騎125就超過200公斤了 :jolin: 我95......我朋友約110...... :nonono: |
為何沒有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這點?!
>_< 騎機車戴不戴安全帽關別人安全鳥事啊.... |
引用:
有喔 如果砂石或小蟲飛入眼睛 造成的劇痛可能使機車 忽然停止行進或者失控 對於其他用路人是很危險的 :D |
26、原不得臨時停車路段,可以臨停上、下乘客。
看來要全程戒備,不只是小黃而已,還有一般車輛 所使出的無方向燈急靠右,及對向來車無視迴轉大法了... |
25、大型車在多車道右轉,未能先駛入外側車道
以後上路眼睛徵大點 要不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
引用:
這可是重大違規:jolin: 看來以後交通會更亂 :jolin: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2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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