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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2 2005-08-28 09:36 PM

想求證一下!到底有沒有消費者買或店家賣其它區正版而被起訴或被廠商找過麻煩啊
 
看過之前的文章,好像有人提到從國外買正版或店家賣國外正版可能犯法,這是真的嗎? 是否有真實的案例? 或是消費者與店家因此被廠商找過麻煩的

若不方便公開回應,煩請悄

saku-lin 2005-08-28 09:43 PM

只有聽過但沒遇過,
希望也不會遇到!!

惡蟲 2005-08-28 11:26 PM

單純購買國外正版,自己觀賞的還好,法令並不處罰這樣的行為,目前也似乎沒有這樣被告的案例。

店家購買國外正版,然後拿來出租的,這方面有模糊空間。很容易被國內代理商告,不過店家勝訴率還蠻高的。

購買國外正版,然後在國內販賣,目前法律是禁止的。

BenLi 2005-08-28 11:31 PM

以個人收藏角度,向國外買來自用的是可以的

但是買回來的目的是銷售的話則違法

引用:
作者Yahoo 拍賣 - 買賣會客室
一、什麼是水貨著作物?

所謂「水貨」,就是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自行由國外所輸入之正品,亦稱為「真品平行輸入」。例如:在大陸地區合法出版的書籍、日本發行的漫畫、PS2遊戲光碟等。換言之,如果不是由著作權人所授權之代理商或經銷商進口到台灣來銷售,而是由其他廠商或個人自行進口銷售,都是屬於「水貨」。

二、自己出國帶回來的著作物,是否可以合法拍賣?

許多民眾出國常會攜帶CD、VCD、DVD、遊戲軟體、書本等物品回國當禮物,甚至上網拍賣,要特別留心切勿觸犯了著作權法。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 第八十七條第四款規定,「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視為侵害著作權」,當然,第八十七條之一第四款也補充「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或屬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而輸入著作原件或一定數量重製物者」並不適用,而所謂「一定數量」則由主管機關另行訂定。

不過,依照智慧財產局的解釋,如果是出國購買自用,屬於「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而輸入」,每次每一著作以一份為限,且使用者可以提出海關報關文件的話,這種輸入行為是著作權法所容許的,所有人可以把它再賣出。

然而,賣家要證明是原先基於自用、而非為了銷售目的而進口該著作商品,並不容易。為了避免爭議,Yahoo!奇摩拍賣建議賣家不要銷售平行輸入的著作物,萬一接獲著作權人或是被授權人檢舉賣家銷售的是平行輸入品,我們將移除該項商品。

另外,預先刊登商品資訊,以招攬買家共同購買國外著作物,再由賣家出國購買的行為,因已明顯屬於為銷售目的的進口,因此也屬於禁止的範圍喔!


三、銷售水貨著作物會有什麼責任?

在美國301條款的貿易制裁壓力下,我國著作權法採取嚴格的「禁止真品平行輸入」立法,亦即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即直接輸入、進口國外的合法產品,即屬於可能被「視為」侵害著作財產權的違法行為;至於其後的銷售行為,因為「輸入」的行為不合法,「銷售」的行為也就如同販賣「盜版品」一樣,會有侵害「散布權」的問題,而必須承擔因違反著作權法所生的民事及刑事責任。

像是Janine從香港買回來的正版港劇VCD,雖然在香港是合法的產品,但是因為沒有得到著作權人的同意而輸入台灣,並且是為了銷售的目的,並不符合著作權法有關於「禁止真品平行輸入」規定的例外,因此,可以說等同於是銷售盜版品,自然在著作權人向Yahoo!奇摩拍賣提出檢舉後,會遭到拍賣管理人員移除刊登。

superstition 2005-08-29 04:01 AM

原本光華幾家店有賣港版 一區片
都已收起來了
問過老闆
老闆說:怕被告

ui545482 2005-08-29 06:18 PM

老闆娘ㄉ店也常常都有R1片呀

東尼小子 2005-08-29 06:26 PM

引用:
作者ui545482
老闆娘ㄉ店也常常都有R1片呀

不只是R1而已...X級都有囉...

bee2bee2 2005-08-29 10:39 PM

所以....目前這個問題還是不明朗啊..
團購非營利不是也有傳說被找麻煩的嗎?

BenLi 2005-08-30 12:07 AM

引用:
作者bee2bee2
所以....目前這個問題還是不明朗啊..
團購非營利不是也有傳說被找麻煩的嗎?

團購符合我上面所引言的 預先刊登商品資訊,以招攬買家共同購買國外著作物,再由賣家出國購買的行為,因已明顯屬於為銷售目的的進口,因此也屬於禁止的範圍喔!,所以事實上辦團購在台灣的著作權法的範圍內也是屬於非法。

其實這個問題大致上都還好,假如該國外著作權物並沒有代理商引進台灣的話,國外原廠也不會大費周章來控告你,畢竟你也是跟國外的人花同樣的錢購買,但是如果台灣有代理商的話情況就不同了,因為向國外代理是要花錢的,如果代理商認為有損公司權益的話,代理商是可以控告販賣的店家的,當然以上是告訴乃論,如果沒有主動提出告訴的話,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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