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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2001-08-10 04:54 PM

楊姓受刑人:我不是士林之狼
 
楊姓受刑人:我不是士林之狼

中時電子報 03:59

蘇守華、黃文杰/桃園綜合報導
考上台大社會系的北監楊姓受刑人,近日飽受部份媒體追問當年犯行,使他猶如遭到「傷口撒鹽」,身心備受煎熬,已兩天兩夜不吃不睡,獄方擔心影響囚情,九日請來曾予輔導教誨的中原大學教務長王晃三開導後,楊姓受刑人情緒已逐漸平靜,並脫口說出他並非「士林之狼」。

曾因犯下多起性侵害案件的北監楊姓受刑人,由於當年的「病態」犯行,在今年大學聯考錄取台灣大學社會系社工組後,引起社會各界正反兩極的廣泛討論,更成媒體矚目焦點。

由於楊姓受刑人以往的「病態」犯行一再被剝開檢視,雖一再表達悔悟、已經完全改變,對飽受猜疑的情況早有心理準備,唯獨無法承受部份媒體一再挖掘他當年犯行,猶如在傷口撒鹽的舉動,獄方發現他近二天來情緒大受影響,除由負責輔導他的教誨師劉清華設法開導外,九日並請來曾予輔導的中原大學教務長王晃三,聊出一段不為人知的秘密。

王晃三事後轉述談話,指楊姓受刑人對於媒體如此大肆報導,內心十分痛苦,同樣是基督徒的王晃三,只好不斷鼓勵,也拿聖經中的馬太福音「柔和謙卑」等經文勸勉,千萬不要懷憂喪志。

當時楊姓受刑人告訴王晃三,他其實沒有外界想像中如此「罪大惡極」,王晃三原本不以為意,結果對方不慎脫口說出「我不是真正的士林之狼」,此話果真讓王晃三嚇了一大跳,不斷追問真假,對方坦言確實有對多位婦女進行性侵害,但絕對不是警方口中的「士林之狼」,而是「華岡之狼」。

王晃三告訴楊姓受刑人,如果有遭到誣告或不公平事情,應該勇敢站出來,還一個公道,也納悶當時站在這麼多的媒體面前,為何不願全盤說出?對方不斷懊悔剛才的「失言」,一度還走到牆壁安靜默禱,尋求神的答案,「柔和謙卑」的金句再度鼓勵受刑人,此時他才緩緩說出真正理由,由於事件已經過去,若突然講出來,會造成許多人因此案受到牽連,他不願看到這件事發生。

王晃三事後說,他可以理解受刑人不願講,當初受刑人有機會申請中原大學,卻選擇放棄,就是不願看到校方難堪,如今為了不傷害其他人,選擇沉默,顯示神在這位受刑人身上,有了很大改變。

******
大家要有同情心喔...
不要在狼人的傷口上撒鹽...
還有...
牠不是士林之狼而是華岡之狼...
牠沒那麼罪大惡極...
牠強姦的女性還沒那抹多...
而且啊...
牠還考上大學...
要給牠機會喔...
:mad: :mad: :mad:

cwj51688 2001-08-10 04:58 PM

給他一個機會吧

2266 2001-08-10 05:05 PM

「新縱囚論」:受刑人與金榜題名

  ☉林東生 唐太宗貞觀六年,放死囚三百多人返家團聚,約定日期必須返獄受死,結果期至,所有死囚無一逸漏。太宗大悅,認為是仁德教化之徵,是眾犯幡然悔悟之兆,於是赦死罪。群臣爭相上表頌讚,認為太宗文武仁聖,輕刑名而重仁義,眾囚有恥且格。

  這個君聖臣忠民乖巧的美談,直到北宋才被歐陽修吐槽。歐陽修在他的「縱囚論」中,提出兩個懷疑:一、要人守信赴死,難,君子都不一定做得到,怎麼一下子自死囚****了三百多個信人?二、太宗的仁政如果那麼偉大,又怎麼還會有人作奸犯科?六年的仁政都無法感化,一夕的施恩就能把死囚變良民?於是歐陽修提出他進一步的懷疑:這可不可能只是太宗和死囚們串通好合演的一齣喜劇?太宗賺到美名,死囚賺到生命,群臣賺到馬屁機會。就算沒有串通,有沒有可能是太宗猜測死囚的心意,死囚則猜測太宗縱囚的用意?用社會學的話來說,叫「雙重偶連性」。於是如歐陽修所說:「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

  今年的末代大學聯考,受刑人考生有十六位上榜,清一色為重刑犯:其中十人原被判無期徒刑,另外六人則為七至二十年徒刑。最受爭議的是犯下近三十起強暴案,迄今服刑只六年多的重犯。誠然「浪子回頭金不換」。但我們是不是也可以提出類似歐陽修的合理懷疑:到底是司法獄政上軌道,更生化育有功?還是如歐陽修所說:「上下交相賊」,法司監所藉浪子金榜題名獲得本所教化有成的美名和部長嘉勉,受刑人則藉上榜來規避重刑呢?

  會有這樣的懷疑不是沒有理由的,第一就是監所偏高的假釋核准率。假釋的本質本來是一種附條件的釋放之行刑措施,即是對已改過遷善的受刑人,繼續羈押不符社會成本,不如提早釋放,同時亦可實現受刑人「再社會化」的構想。然而犯罪多半有盤根錯節的社會結構成因,監所教化之力亦有時而窮,能夠在有限的社會隔離期間達到更生改造的畢竟是少數。德國的假釋核准率,一九九五年至二○○○年間約為二五%至三○%之間。而根據法務部的統計,我國的監所假釋核准率,在民國八十三年至八十五年間,高達九○%以上,最高更曾達到九四•三%,幾乎通通有獎!近年來雖然稍降,仍高達六成五。也就是說,假釋核准是正常,不被核准是反常;假釋的是多數,不能假釋的反而是少數。筆者手中缺乏比較例,不知道我國的假釋率是否世界第一。用常理推斷,多年的學校、家庭與社會教育三管齊下,尤不能使人免於犯罪,監所卻能在短短數年,使九成以上的受刑人,在服滿法定本刑之前即改過遷善,到底是我們的獄政卓然有成,還是我們的假釋浮濫、審核不實?

  第二個理由是刑罰的社會正義。更生教化,固為刑罰目的之一,卻不是刑罰目的全部。就古典政治學理論來說,人民放棄私刑報復,讓國家壟斷暴力,而人民則透過法律與司法程序來求取正義的實現。刑罰最古老的目的,即是透過刑罰的報復來獲得社會正義的滿足。後來雖有教育刑理論興起,然而揆諸各國刑法的立法例,從無能完全揚棄刑罰報復目的而就教育刑的理念者,例如法官在宣告刑罰時,通常附帶服刑未滿若干年,不得假釋,是為例。我國刑法對於死刑的運用過於浮濫,對自由刑又過於寬鬆:有期徒刑最高只有二十年,數罪並罰時,累積不得逾二十年,無期徒刑滿十年即可假釋,加上前述超高的假釋核准率,幾乎大多數判刑宣告只有半價效果,同時更缺乏假釋追蹤輔導的配套措施。原應服刑十餘年的受刑人,如能在監所迅速悔改,固然很好,然而服刑期間過短,如犯下近三十件強暴案的受刑人,服刑六年多即重返社會,是否反於社會對於刑罰的正義期待呢?

  最後,金榜題名和假釋出獄,到底其因果關係為何?是因受刑人改過向上符合假釋,進而努力用功金榜題名?還是金榜題名乃是用來作為審核受刑人已然悔悟改過的證據?一個受刑人英文很好,數學很棒,考上大學,跟他是否改過遷善有無關係?有無利用超高的大學聯考錄取率來規避刑罰的可能?浪子回頭,在媒體的炒作下固然感人熱淚,但還是要有人當當吐槽的歐陽修。

  (作者為德國敏斯特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cwj51688 2001-08-10 05:13 PM

說的很對,但事情總是有好的一面和壞的一面,凡事儘量往好的一面去做,不是更有建設性嗎

aship 2001-08-10 05:16 PM

真的覺得
還是奄了他吧
他還是只是批上宗教的狼

cwj51688 2001-08-10 05:19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ship
真的覺得
還是奄了他吧
他還是只是批上宗教的狼


得饒人處且饒人

TREEHSIU 2001-08-10 05:25 PM

這是一個同理心(empathy)的問題

你站在受害者的地位以同理心共同感受
你就會反對

但是
如果你站在加害者的地位
你就會認為該給他一次機會

不過
我是站在受害者方面去想的人
也就是我反對
因為
你怎麼知道他心中到底是怎麼想的

可以肯定的是
[ 受害者已經受到傷害,並且因為這件事受到二次的傷害 ]

cwj51688 2001-08-10 05:31 PM

那以後不就一次判死生,永無改過向善的機會!多點寬容難道真的不會更好嗎

bin123 2001-08-10 05:43 PM

自己做了什麼,自己就要承擔後果,不是說已經悔悟就應該被原諒,
這匹狼在這時候提到他不是那匹狼,只是讓人懷疑他的悔悟,
真的悔悟就不應該急著出來,在監獄裡面服完刑,才是對這社會最好的交代。
在這新聞的同一天有另外一個新聞,三名搶劫強姦犯被求處死刑,大快人心。。

cwj51688 2001-08-10 05:48 PM

他不是已承擔後果了嗎?在監獄服刑,奮發向上才考上大學的嗎?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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