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發揮僅存的一絲絲正義感,讓環境更好,檢舉路霸!!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377773)

小建 2004-08-31 08:58 AM

發揮僅存的一絲絲正義感,讓環境更好,檢舉路霸!!
 
路霸認定標準:


有形路霸:
  1.行為人以「盆景、破椅子、拒馬、鐵鍊」等可移動物品或搭置活動
    車棚,將該路段長時間占為己用作停車位,並妨害政府對該路段之
    支配權(提供公用停車位供大眾免費停車之用)。
  2.賣車、洗車、修車業者占用道路為工作場所或違規停放待售、待修
    、待洗車輛。
  3.車輛違規裝置廣告看板長期占用道路或停車位。
  4.以固定之障礙物占用道路。
  5.利用道路堆積放置活動****物、拒馬、欄杆、桌椅、花盆及其他廢
    棄物占為營業處所或供自己停車之用。
無形路霸:(指未實際放置障礙物占用,而以行動禁止他人停車行為)  
1.占用人如破壞停放其「無形占用處所」之車輛,而被害人不在場構
    成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毀損罪,如被害人報案應受理偵辦,如被害
    人提出告訴即移送法辦。(刑度: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
    百元以下罰金)。
  2.占用人如僅以言語要駕駛人不要將車停放於「其無形占用處所」,
    而無強暴、脅迫之行為,而造成駕駛人不敢將車停放該處,雖未涉
    及刑法之規定。但如有駕駛人投訴仍應受理並對占用人實施告誡。
  3.占用人若以言詞恐嚇駕駛人如將車停放於「其無形占用處所」,將
    以破壞其車輛或加害其生命、身體為要脅,致駕駛人心生畏懼而不
    敢停車,依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罪移送法辦。(刑度:處二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4.占用人以強暴或脅迫駕駛人將停放於合法供停車(指非禁止停車處
    所)之「無形占用處所」車輛開走或阻止駕駛人將車輛停放該處,
    不管有無發生爭吵,依刑法第三百零四條強制罪移送法辦。(刑
    度: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
    之)。
  5.前項占用人如對駕駛人有傷害或當場破壞其車輛致不能行駛行為,
    除構成刑法傷害或毀損罪外,仍構成強制罪。

小建 2004-08-31 08:59 AM

社會已經愈來愈亂了!!
面對路霸,希望大家發揮僅存的一點點正義感與良知,打電話或上網檢舉吧!

台北市:
檢舉網頁:http://163.29.173.252/html/index.htm
檢舉電話:0800-022622


台北縣:
檢舉網頁:http://www.tpc.gov.tw/web9305/introduce/introduce01_003.html
檢舉電話:
上班時間 02-22258205 和 02-22258206
下班時間 02-22255999轉90

thinking1982 2004-08-31 09:04 AM

說真的,路霸在某些鄉下地方真的很少見.

像在我家停了2部車,3台機車.
還有好大一片空地放以前牛的犁
註:牛伯伯在我還沒出生就養了,我8歲時掛掉

之前來台北當兵時發現,路霸真多阿....................XD
狂推+1

TigerShen 2004-08-31 09:10 AM

這是我檢舉後處理的結果

第1次複查結果

複查日期:2003/12/24 佔用物品/數量: 違規狀況:
移送法辦:否 告發單數:計0張 拖吊數:計0輛
複查記事:已取締,現仍持續巡查,發現違規即嚴予取締.


第2次複查結果

複查日期:2003/12/25 佔用物品/數量: 違規狀況:
移送法辦:否 告發單數:計0張 拖吊數:計0輛
複查記事:已取締,現仍持續巡查,發現違規即嚴予取締.


第3次複查結果

複查日期:2003/12/26 佔用物品/數量: 違規狀況:
移送法辦:否 告發單數:計0張 拖吊數:計0輛
複查記事:已取締,現仍持續巡查,發現違規即嚴予取締.

剛好警察去巡查時都沒有違規???
我又陸陸續續檢舉了5次, 結果都是像上面的一樣....

aug0123 2004-08-31 09:16 AM

110粉快 粉方便...

小建 2004-08-31 09:29 AM

建議大家拍照檢舉!:P

darksnow 2004-08-31 03:20 PM

有些管區的會當睜眼瞎子,
之前曾經檢舉****車,回覆說派員警察看沒看到,可是我每天都看的到......... :jolin:

小建 2004-08-31 03:28 PM

引用:
作者darksnow
有些管區的會當睜眼瞎子,
之前曾經檢舉****車,回覆說派員警察看沒看到,可是我每天都看的到......... :jolin:


這種情況....
檢舉該爛警察!
警政署檢舉專線:0800018111
:flash:

darksnow 2004-08-31 03:42 PM

引用:
作者小建
這種情況....
檢舉該爛警察!
警政署檢舉專線:0800018111
:flash:



這檢舉了也很難查吧?
我還遇過更誇張的,****車放了好幾天,一寫信檢舉後大約隔了一天****車就消失了,
然後三~四天後回覆說沒看到,又過了一兩天****車又回來放了.............
這種奇怪狀況實在很容易令人有不好的聯想!

左非 2004-08-31 03:58 PM

引用:
作者aug0123
110粉快 粉方便...

上次在公司門口有一台計程車~
一直佔有機車停車格2~3天
看不下去就打「110」檢舉
下班時看到那台車還在~擋風玻璃隱約有夾張罰單
且隔天下班時那位接「110」的警察
還有回電詢問是否有處理...
令我覺得非常窩心~^^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48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