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蕭美琴帶23瓶酒回台免查 外交部:依規定辦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207875)
|
---|
蕭美琴帶23瓶酒回台免查 外交部:依規定辦理
https://www.facebook.com/TaoyuanAbi...Ni6RQMhkkmJ2DCl
外交部:網路所稱文件來源可疑,並可能涉及境外變造偽造與操弄認知作戰的惡意 :mad: https://youtu.be/NGvVAZrvbSE 總計23瓶,總容量為14.35升,價值3萬600台幣,最貴的一支酒是葛瑪蘭威士忌1500ml 4900台幣 :stupefy: ![]() ![]() ![]() ![]() https://tw.news.yahoo.com/蕭美琴返�...-133956812.html 依財政部說明:依規定,輸入供自用的酒類,數量未超過5公升者,免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若超過上述數量,且經審核符合關稅法第49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者,可以憑該部核發的同意文件輸入。 又依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進口酒類經該部審核符合關稅法第49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規定,免予查驗。 財政部說明,本案經審核符合關稅法第49條第1項第3款後段「政府派駐國外機構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規定,因此依法同意本案不需要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並免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 查了一下無論是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關稅法第49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者免徵關稅範圍 不但沒有自用酒品項目,而且蕭帶回酒品數量超過5公升 又哪來免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和不需要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免查驗?騙傻逼鐵粉? 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所稱自用物品,指曾在駐在地使用之日常自用或家用物品,其範圍及品目如下: 一、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免徵進口稅之品目。 二、錄音機、收音機及電唱機各一臺或其組合一部。 三、電視機一臺。 四、幻燈機一臺。 五、電影放映機一臺。 六、電視錄放影機一臺及錄影帶五捲。 七、電冰箱及烤箱(瓦斯或電氣)各一個。 八、洗衣機、烘乾機、吸塵機及洗碟(碗)機各一臺。 九、空氣調節器一部。 十、鋼琴一架。 十一、個人電腦一部。 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 關稅法第49條 |
|
如果偽造散布公文書的話會被抓去關 就這樣.. :think:
|
其實沒有什麼問題....
引用:
稅法第49條第1項第1款.... 就是包含目前了所有免稅免驗規定 包含了酒類 1公升免稅, 5公升免驗 那萬一超過5公升呢?? 有兩個途徑 1.如果有主管機關核發的進口許可, 海關就可以放行 2.海關依照正常進口流程, 酒類需要進口執照, 然後商品必須報驗, 做完這些事情也是為了獲得進口許可.... 上述公文就是, 外交部請求財政府發進口許可, 財政部同意 但是!! 1.進口許可不代表免稅, 扣除一公升免稅以外還是會徵稅 2.蒸餾酒(烈酒)進口關稅為0 3.每瓶大約70幾元的菸酒稅和5%營業稅, 因為多是便宜日用酒, 應該也沒多少錢 ----------------------------------------------------- 蕭副總統回國帶23瓶, 看了真都是日用酒, 外交官回國, 專案申請進口許可, 我覺得不算特權 但我覺得喔.... 外館館長沒帶回上百瓶高級酒... 真的有交際往來嗎XD 據說過去有外交官回國申報了60箱 |
蕭美琴帶回國的葛瑪蘭,算是進口嗎???
|
引用:
你要把價錢遮一下才好攻擊台灣執政當局啊。 150美元一瓶酒算什麼事!還是台灣製造的。 其他10-50美元的便宜酒,你是塔綠班在刷清廉嗎? |
引用:
只說品目, 並沒說免稅 (但通常能免稅啦~) 另外, 你要想....這樣還是有申報的, 丟球給上面做球回來 又不是以私下的方式沒報而被抓到 OK啦 :ase |
![]() |
引用:
所以是沒送出去,所以出口轉内銷? :laugh: |
引用:
幫修連結... 財部:蕭美琴返台申請自用酒通關 經審合規免辦查驗 網傳蕭美琴要求免私酒查驗 涉外人士:520前新認知戰 ;) :laugh: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18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