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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元丟屋瞬間負債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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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丟屋瞬間負債2億
印章一離開視線 , 賣家瞬間負債2億 :jolin:
北市地主賣透天厝遭信託詐騙! 一位聲稱受到「信託詐欺」的老翁高為邦向本刊投訴, 十年前出售台北市中正區汀州路附近一棟透天厝給買家羅金聲, 而羅男結合佯裝是銀行投資的「合眾公司」, 設下陷阱,騙走他的印章,偷蓋了一份高為邦等人不知道的契約, 使賣家等人成為羅男向「合眾公司」借款3400萬購屋的連帶保證人, 高超的詐術閃過背信罪的構成要件, 檢察官也沒輒,全案不起訴,高為邦大呼「沒有天理」! [IMG]aca8DE_5tiM[/IMG] |
引用:
只有蓋印鑑就有效? |
前幾天親戚買房遇到的鳥事,當然沒賠到兩億
但也賠了數十萬..,只能說買賣慎選對象... :ase |
引用:
請問能否大概說一下,是什麼情況呢? |
檢察官不起訴
就只能自己提告了 不過法院是講證據的 連檢察官都不起訴的案件 感覺贏面不大....... |
必須要證明用詐術~
要舉證不容易,沒辦法用"想當然"在法庭上辯論~ 但還是希望能有善心人士或是律師等...協助,不然按照新聞內容報導真的是太誇張了。 比一屋兩賣還要過份 |
引用:
簡單說,就是房仲交屋後才告知該房子位於土壤液化帶上.. 公設樓梯的狀況也很差... 最後只好認賠,把房子在過戶回給賣家,賠掉兩次稅金與訂金... 這東西在付斡旋前就必須讓買家知道...畢竟房仲是有收買家服務費的.. |
突然想到當鋪事件
跟人簽合約真的要很小心 |
這賣房的手續也是夠離奇了
這位高先生竟然完全聽任對方條件 也由對方代辦這才會讓印鑑落入買方手上吧 這個案子有這種既不懂法令規定也不另行委託 過程又完全聽信買方主導的賣方也是很奇特 |
數年前,友人賣屋。交屋當日,點交無誤。
依約定可以當場拿到支票,但是代書卻說了一個聽不懂的理由, 表示明天中午前一定可以匯款入帳。 (似乎是說,大家都是在第二天拿到錢,所以不可能當天拿支票。) 友人不疑有他,交了鑰匙,歡喜回家。 第二天,錢未入帳,打電話也沒人接。 屋子已經換了鎖,自己不再是這裡的主人! 天啊!這是在演哪齣? 樓下堵到買家,他剛好要來整理房子。 買家明白表示,已經在數日前,將款項分批匯入某帳戶。 買家為維護清白,更回家拿來匯款單,證明無誤。 買家很友善,讓友人照了相,做為證據,以便將矛頭指向代書。 友人馬上報警,希望能找到代書出面解釋。 接下來,過程很混亂,我也不清楚細節。 反正就是找不到人,不知道該怎麼辦? 最後聽說是找惡勢力幫忙,才將問題解決了。 細節如何,友人一直避談,我們也不好再問。 看來虧了不少銀子。 :jolin: :jolin: :jolin: 買賣房產還是找比較大間的仲介,花點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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